在征地拆迁中,如果拆迁户觉得拆迁补偿或者拆迁程序可能违法、不合理,那么申请信息公开是一个好的选择,通过信息公开来看看拆迁手续是否齐全合法,从而进行谈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如果信息公开石沉大海没答复,拆迁户该怎么办呢?
一、最直接办法——打开录音,电话询问
一般而言,只要拆迁户申请信息公开的部门没错,那么作出信息公开答复对于相关的拆迁部门而言并非什么难事,如果出现拖沓一般情况下,就是征地拆迁存在手续不齐全的违法拆迁行为,因此大家可以打开录音,进行电话询问,而如果在电话中对方存在“踢皮球”行为,这个录音就是日后维权的有力证据。
二、面对信息公开不作为,可向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大家把自己邮寄的材料的EMS单号记住,查询行政机关收到的日期,如果20个工作日没答复,那么就可以向其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三、面对信息公开不作为,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除了行政复议外,拆迁户也可以选择直接起诉信息公开不作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提起诉讼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即如果拆迁户申请信息公开,超过20个工作日没有收到任何答复,那么自20个工作日期满起,拆迁户应当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超过这个起诉期限那么就会失去法律途径救济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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