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式咨询作为一家专注医疗行业的咨询机构,我们将从投资+法律的多重视角下分享一系列的内容干货,揭开融资交易中重要法律条款的潜台词与风险点,帮助医疗健康产业创新创业企业提升商业及资本价值。

股权投资作为一场交易,企业把自己的股权卖给投资者,用股权换取资金;投资者变成企业的股东,分享收益同时也共担风险。在对价格、数量、质量、付款、交付等重要事项完成谈判与博弈后,每一步都以协议文本的形式固定谈判的结果。

一、 股权融资涉及的法律文件有哪些?

1、 投资条款清单(Term Sheet /TS)

2、 增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SPA)及其附件(包括披露函、知识产权清单、核心人员的不竞争协议模板等)

3、 股东协议(SHA)

4、 公司章程(AOA)

5、 合资合同(如适用)

6、 其他根据交易结构而需要的文件

二、TS中需要注意的关键问题

1.TS的约束力

一般TS的大部分条款,尤其关于投资估值、投资金额等相关约定,没有法律约束力。这样约定的原因是在投资人尽调完成及投资决定做出前,TS仅作为投资人投资意向的表示,并不是其承诺投资的依据。

常见条款:
除“尽职调查”、“费用”、“保密义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以及本“法律约束力”条款之外,本投资意向书其他条款仅为各方就潜在的投资项目所达成的初步共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最终交易文件的签署将取决于本意向书各方对交易文件达成一致意见并取得各自的内部批准,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的投委会批准。

2、TS中需要关注的重要条款

尽管TS的大部分条款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以下几个内容需要创始人格外关注:

(1)排他期

有的TS中会约定在TS签订后的一定时间内,项目方不能与其他投资人就本次融资进行沟通、谈判及签订协议等。此时,创始人需要关注是否同意排他期,排他期的期限是否合适,以及如果已接触投资人,需要加入除外条款,来避免潜在的违约风险。

常见条款:本轮投资人在双方签署本投资意向书后六十天内就本项目享有独家谈判权,若有必要延期,在双方认可后确定延长期,原则上延长期不超过十天(“独家谈判期”)。在独家谈判期内,任何情况下,未经投资人事先书面同意,目标公司和创始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就与本投资意向书所述之交易与第三方协商或达成任何协议。

(2)投资相关的条款

除了融资估值、投资金额等必看事项外,投资人在其优先或特别权利中列有哪些条款,也值得关注的。因为根据这些条款,可以看出投资人的风格,如果某些条款过于严厉或者苛刻,建议在投资清单中就可以删除,或者仅做原则性、模糊笼统的规定,避免被投资人要求根据TS强制加入后期正式协议中。

常见条款:本次交易中,目标公司投前估值区间为人民币XX-XX万元,本轮投资人拟以增资方式投资人民币XX万元,占本轮增资后总注册资本的XX%。

投资人特别权力比如:回购权、一票否决权、拖售或领售权、股权限制转让权、知情权、优先购买权、优先清算权、最惠国待遇等。

(3)费用分担条款

现在有部分的投资机构,会把投资尽调费用(审计师+律师)要求企业再投资成功后承担。为避免产生超出预期的高额费用,可在TS中就费用的上限金额或者比例进行明确的约定。

常见条款:若本次投资成功交割,或者主要因归咎于目标公司或目标公司创始人的过错导致本次投资未能交割,目标公司将承担投资人为进行尽职调查、准备交易文件和交割而发生的所有的顾问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但上述费用不超过X万元。在本轮投资人自行放弃投资计划的情况下,该等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小结

总体来看,创始人及目标公司在TS阶段,需主要关注会增加额外义务的重要条款,并确认好投资估值、金额等条款符合双方的谈判方案。

如果遇到TS中即存在比较苛刻的回购、拖售或领售、一票否决权等条款的,需要创始人对投资人的背景情况及投资风格予以额外关注,毕竟未来的股东的人合性对公司也是十分重要的。

帮助创始人了解投资人的目的、理解条款的含义并提供符合实际、且合理的方案,一直是胜式咨询始终追求的目标,促成投资者与创始人的有机结合,达到通过股权融资形成1+1>2的效果。

不仅提示风险,更要解决问题,是我们工作的准则。更多股权融资法律文件中重要条款的“干货”解读,尽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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