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之三十四:日本的神佛分离
日本在德川幕府后期,神儒二道的学者鼓吹神国思想,结果于四方纷纷兴起高唱勤王大义者;1853年美国人佩理到日本通商贸易,幕府的处理不当,更加引起社会舆论的反对。因此,使大将军德川庆喜最后奉还大政,开始了王政维新的序幕。
德川幕府时期的佛教,从规定" 改宗" 制度以后,神儒二道亦归它管辖,无论贵贱上下,全由佛教统一人心,僧侣衣食有余,受到社会的尊敬;但是他们除了争夺僧官僧位的高下和寺院殿堂的庄丽之外,几乎全不把教义放在心上。这样,就使佛教沉论于衰败的境遇之中。神儒二道之徒,很久以来就对佛教所处的地位和僧侣毫无作为而徒事尊荣奢侈的行为表示憎恶。这时,他们看到了所鼓吹的思想即将实现,王政复古的大业已经开始,便发起了" 废佛毁释" ,并把它作为"尊王攘夷" 的余波,将佛教当作" 夷狄之教法" ,甚至连儒道也当作" 外教" ,不免给以部分的排斥。
明治天皇即位后,就在明治元年(1868年),颁布了" 神佛分离令" ,禁止社僧(神社中的佛僧)担任别当之职,把还俗叫做" 归正" ,命令" 宫门迹" 还俗复饰,在政府八省之外设神祇宫;接着在1869年9 月又设置宣教使担任宣布大教(指宣扬皇统神圣、皇道至上的神道教)之任,1870年正月下达宣布大教的诏书,明确政教合一的制度,其文曰:朕恭惟天神天祖,立极垂统,列皇相承,继之述之,祭政一致,亿兆同心,治教明于上,风俗美于下。而中世以降,时有污隆,道有显晦矣。今也天运循环,百度维新,宣明治教,以宣扬惟神之道也。因新命宣教使,布教天下。汝群臣众庶,其体此旨。
同年4 月,又把宣教使作为博士,分正、权、大、中、小的区别,而且命各地的知事、参事亲自担任宣布大教之职,如果是由官员以外的人掌握宣教职务,则根据他的人品任为参事或" 属准席"。1871年8 月,废神祇宫,改设神祇省,以省的长官、神祇伯作大臣,并且断绝政治与佛教的关系,废除敕愿所和敕修法会,把宫廷内部的佛像迁移到泉涌寺的恭明宫,停止御所、门迹、院家、院室之号,还没收一切寺院领地;在1872年8 月以后,又废除了僧位、僧官,把普化宗、修验道这样的所属不明的宗派全部废除;此后,僧侣只是一般的职业,命令他们称姓氏;解除官府关于食肉、带妻、蓄发的禁令;废除关于女人结界的制度,允许各地随便合并寺院,除总本山之处,废除一切无施主、无住持的寺院,禁止僧尼托钵;1874年还曾禁止火葬。这样一来,使各县任意毁坏寺院,到毫无忌惮的地步。
此时,原幕府寺社奉行所执掌的事务,仅由民部省的寺院寮来管理。但大教的宣布并未收到显著的效果,曾打算编制教典,最后并没有成功。因此在1872年3 月,又废除神祇省而设置教部省,把祭典、礼典事务全部移交部寮,而把关于宣教的事务,都移到教部省,同年4 月,又颁布三条教则,使国民知道其所归向。第一条为:应体会敬神爱国之旨;第二条为:应明天理人道;第三条为:应奉戴皇上,遵守朝旨。并且设置14级教导职,担任宣布之任。(8 月,在七级以下各设置" 试补" 之职。)这14级是:一、大教正;二、权大教正;三、中教正;四、权中教正;五、少教正;六、权少教正;七、大讲义;八、权大讲义;九、中讲义;十、权中讲义;十一、少讲义;十二、权少讲义;十三、训导;十四、权训导。
因为神道神社和佛教各宗从来就有氏子和檀教徒,都权宜地授以教导之职;同年6 月,在各宗设置" 教导职管长" ,使其统辖全宗;11月,又制定一宗一管长制(包括天台、真言、净土、禅、真宗、日莲、时宗);1874年,禁止非教导职的人担任寺院住持。1872年5 月,佛教各宗上书政府,要求创立神佛合并教院,教育学生,体念三条教则之旨,而且传授西方各国文化,以培养合格的" 教导职" 人才,这个建议得到批准。首先在东京(原江户)纪尾井町(纪州邸)创立大教院,以后又移到芝的增上寺(1873年被放火烧毁)。此外,让各地按照大教院的样式设立中教院,各宗院一概作小教院。
1873年2 月,教部省以训令向教导职管长颁布了"11 个题目" ,命令传达到全国的教导人员,让大讲义以下、权少讲义以上,每月把其中一题的讲演录上交教部省。这11个题目是:1.神德皇恩之说;2.人魂不死之说;3.天神造化之说;4.显幽分界之说;5.爱国之说;6.神祭之说;7.镇魂之说;8.君臣之说;9.父子之说;10. 夫妇之说;11. 大祓之说。
在大教院,中教院所祀奉的,是天之御中主神、高皇产灵神、神皇产灵神和皇祖天照大神这四神;佛教各宗只要不违反三条教则,允许宣讲互相混合的教义,但因为担任教导职的人员原来不是局限于神佛二教教徒,所以1873年2 月,政府特别让地方推荐适合担任此职的人才。这样一来,比起设置神祇宫、神祇省的时候,僧侣多少有了地位,往往既是僧侣,又兼任教部省的属员,但作为佛教教义的本色,已经灭绝难见了。虽有" 僧" 之名,但外貌一如俗人,或衣冠束带("神官" 装束)于神前拍手,或身穿袈裟法衣亲手供鸡鱼于神前,他们之间彼此以文明开化相会,但其异态奇观,转而使有志者产生" 难望恢复法教" 之叹。
西本愿寺于1872年1 月派遣门徒梅上泽融,岛地默雷、赤松连城等人到欧洲。岛地默雷等到那里看到外国的宗教状况以后,对那里的宗教兴盛感到惊奇,觉悟宗教对国家存在的重要意义,回国途中又游历了印度各地。回国以后就兴致勃勃地大唱" 神佛二教分离说" ,屡次上书教部省,申诉他的主张。政府不得已采纳了他的主张。于是,1875年5 月,废除大教院,在各宗分别设置学林、学校;1877年,政府废除教部省,将其事务移到内务省社寺局。
1884年8 月,政府下令废除教导职,规定委派神道教、佛教各派管长的文件;这样,各宗才规定了宗法、寺法。这是各宗设置管长的开始。自从宗法、寺法制定以后,各宗的制度也大体完备。从各宗各派的宗制,寺法来看,法规文字之优美,制度之完善,似乎已无遗漏了,但其行动难及其什一者,比比皆是。一方面,学术知识的进步日益给佛教带来一些理论上和历史上的难题;另一方面,整个社会道德的堕落,不能不使人痛心不已。1889年宪法的公布,确定了信教自由政策,此后,佛教在新的历史时期又有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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