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军路团队

昨天,军路推出《服役期荣获优秀士兵,地方发放奖金吗?|军路问答》文章,事后很多战友留言和在军路抖音私信我们,由于咨询的问题比较集中,为此今天我们将军人一次性奖励金的事,再作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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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奖励金、立功受奖慰问金、服役期间立功奖励……对于军人在服役期间立功受奖给予一定物质奖励的,在地方比较规范的提法为:现役军人立功受奖一次性奖励金。

现役军人立功受奖一次性奖励金,大多数城市都是有的,领取的对象及时效为:现役军人立功受奖的当年,由部队寄发喜报后,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发放。具体负责的部门,通常有退役军人事务局、人武部,或乡镇工作人员。

有不少退役的战友咨询:自己当年立功受奖了,但没有领到这笔补助,现在能不能领取?简单说:不可以!原因有两个:

一是现役军人立功受奖的当年登记有效,当年没有申领登记的,已经超过了领取和发放的期限,现实中基本上是不会补发的;二是有的战士退役已久,追溯到立功当年,其所在地是否有出台关于现役军人立功受奖的政策,这并不好说。

故而退役多年的战友,再想讨要此笔一次性奖励补助,难度是非常大的。

对此,在近几年的退役返乡工作中,军路曾多次提醒返乡报到的战友,退役当年有立功受奖的,在返乡报到时,一定要做好登记。所在地有现役军人立功受奖一次性奖励规定的,会在登记审批后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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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立功受奖一次性奖励金标准,各地是不同的。

首先,我们说一下部队的立功受奖奖励金标准,对立功受奖的官兵,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原总政治部、原总后勤部《关于调整提高单位和个人奖励费标准的通知》(政组[2014] 119号)明确的标准:

荣立嘉奖及优秀士兵奖励500元,荣立三等功奖励2000元,荣立二等功奖励5000元,荣立一等功奖励10000元。

为什么要提部队的标准,因为在地方,很多城市是参考军队奖励标准,同等给予立功受奖现役军人一次性奖励金,有的甚至要远超过军队奖励标准。

譬如,军路知晓的几个城市,就是参照军队奖励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的。四川省攀枝花市就明确:参照部队标准,对立功受奖的官兵实施奖励;

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明确,按照军队奖励标准同等给予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奖励,并要求喜报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原民政部门),镇(街道办)武装部有关同志送到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中。

当然,也有远高过军队奖励标准的。如昨天举例的《张掖市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办法》,其奖励标准为:八一勋章奖励5万元、荣誉称号奖励3万元、一等功奖励2万元、二等功奖励1万元、三等功奖励3千元、优秀士兵(优秀士官)奖励800元。

再如安徽省滁州市对现役军人当年获得荣誉称号的奖励10万元、一等功奖励5万元、二等功奖励3万元、三等功奖励5千元、优秀士兵(士官)奖励2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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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立功受奖一次性奖励,是不是每个地方都有,目前国家没有统一的明确规定,留给地方的自主权限空间较大。

所以,战友当地是否有出台关于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办法,还需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我们在昨天的推文当中提到两点,适用于各地方的战友,不妨参考借鉴一下:

一是咨询所在地乡镇武装部,问清有关现役军人立功受奖人员奖励的政策规定,并请工作人员将军人当年立功受奖的情况做登记上报;

二是拨打12345政务热线(市长热线),反馈落实奖励金遇到的困难问题,请求给予监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