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的会计人都不知道, “暂估”应该这么做账!
对于由于付款不及时等多种原因,购入的存货常常出现发票
不能及时到达的情形,为了准确地反映资产、负债、成本的需
要,基于会计的重要性原则,应对此类存货做暂估入账处理。下
面就暂估入库账务处理进行讲解。
1、存货暂估的基本概念
暂估是指本月存货已经入库,但采购发票尚未收到,不能确
定存货的入库成本。月底时为了正确核算企业的库存成本,需要
将这部分存货暂估入账,形成暂估凭证。暂估业务简单的可理解
为货到票未到的业务。
2、暂估的账务处理
(1)暂估入库
【案例】假设某公司购进原材料A一批用于生产商品B(可以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原材料已验收入库,但尚未收
到发票。合同约定材料价格共计1130元(含税)。
【账务处理】
借:材料-----A 1000
货:应付账款----暂估/无票(Xx供应商) 1000
因此,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
扣问题,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暂估。
(2)暂估回冲
按照规定,暂估入库要在次月月初红字冲回,但在实际工作
当中,如果当月发票还是没有收到,月初冲回月末再次暂估,会
无形中加大工作量,一般是在收到发票时再冲回。
@红字冲回暂估入库
借:原材料---A-1000
货:应付账款-暂估/无票Xx供应商-1000
②收到发票,做入库处理
借:原材料-----A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
贷:应付账----xx供应商1130
参考文件: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
[2016]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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