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看美剧,特别是律政剧的朋友,一定都知道,在美国法庭上,证人以及原被告出庭作证前,都要先在法官的主持下,举起右手,掌心朝前,庄严宣誓,宣誓的内容就是绝不做伪证、不说假话。即“说真话、全部真话、除了真话别无其他(tell the truth, the whole truth, and nothing but the truth)”。在宣誓之后,如果再说假话,那么就涉及伪证罪了,而伪证罪是联邦重罪,刑期最高为5年。联邦重罪的意思是在美国下辖的每一个地方都是重罪,因为我们知道,美国各个州的刑法不一样。
图为出席国会听证会的约翰·凯利,参加听证会前也是要宣誓不做伪证的
伪证罪不仅仅只是适用于刑事案件中,在一切案件中,这个罪名都适用。在民事案件中撒谎也是联邦重罪,换言之,只要在法庭上撒谎,无论谎言轻重,无论撒谎的次数,都是联邦重罪。
同样的,在美国国会的听证会,以及各种调查委员会上,也是绝对不能说谎的,无论何人,即使是总统,也要据实回答,否则即构成伪证罪。总统对国会撒谎,是要被弹劾的重罪。
那么可能有人会问了,美国宪法不是保障人们有在法庭上保持沉默的权力吗?如果不想回答国会议员和法官的问话,那么是不是可以保持沉默呢?答案是可以的,
看美剧的朋友,可能会看到这一幕,即原被告在被问话后,可以表示要和自己的律师谈一下,而后便和律师在法庭上交头接耳,听听律师的建议。另外,《纸牌屋》这部剧大家都很熟悉,里面有一个画面,即由史派西扮演的安德伍德总统在接受司法部特别检察官的调查时,在被问到可能会使自己陷于不利境地的问题后,他的回答是“I take the fifth”,意即“我援引宪法第五条赋予我的权力。”意思就是“我保持沉默,不予回答。”所以,在美国的案子中,是没有“坦白从宽”这个说法的,不回答问题也不是“抗拒”,更不会因此而从严。可以不说话,但是不能说假话。克林顿之所以被众议院弹劾,原因不是他和莱温斯基闹出来的性丑闻,而是因为他在关于性丑闻的国会听证会上,向国会撒谎,这就触及了法律的底线,同时也因为做伪证,而妨害了司法公正。所以,最终众议院通过了对克林顿的弹劾,不过在参议院受阻,和这次特朗普弹劾案的结果一样。同样的,在震惊世界的辛普森杀妻案中,辛普森被无罪释放,而涉嫌做伪证的警察却被判处三年徒刑,因为这个警察否认自己说过“黑鬼”这个词,而后来录音带证实他的确说过那个词。
法官和陪审团是特别痛恨伪证的,因为这会影响到他们的判断,会让他们花费不少的精力和时间去重新审视整个案件。如果法官和陪审团因为听信了伪证而做了错误的判决,那么这不仅影响到司法的公正,也必然会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同时,法官的权威也会大打折扣。所以,美国的法官们,对伪证是深恶痛绝,一旦有人作伪证,便立刻穷追猛打,绝不姑息。
作者:寰宇大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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