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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全国各地区农民的生活、生产方式发生巨大变化。电子商务作为乡村产业发展的助推器,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的同时,也改变了农村的产业结构、农民的生活方式和农村女性的地位。据阿里巴巴集团2019年发布的《女性创业社会责任大数据》显示,在阿里村淘体系中,有10000+的女性村淘合伙人耕耘在互联网上。2018年,国家级贫困县的女性店主在阿里巴巴平台累计销售额达131.94亿元,另一端,平台上全体女性消费者共购买了302.56亿元的国家级贫困县产品。数字经济时代,农村女性不仅是农村消费的主体,其在公益、脱贫、文化传承等领域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出色表现,彰显了“她力量”。

一、电商与农村女性有机结合的必然性

女性的先天条件和社会分工为女性参与农村电商的经营和服务工作提供了一种逻辑上的可能性和现实中的必然性。一方面,女性在家庭中承担了日常生活用品采购、家人餐食制作等对耐心细致度要求比较高的日常事务。另一方面,女性在社交过程中,乐于分享生活中的常识和心得。这些自身特性,都有助于农村女性从消费者视角解析需求,更好地借助互联网推荐商品和提供服务。

农村的特色物产和自然资源,为农村女性通过电子商务开展线上销售和服务提供了就地取材的便利和机会。据《中国淘宝村研究报告(2009—2019)》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4310个淘宝村,跨境淘宝村兴起,有474个淘宝村通过阿里旗下平台向海外销售商品,年销售额合计超过1亿美元。这样的时代背景和资源条件,都将带动乡村基础设施、物流快递、人才、土地等要素的优化。

移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广泛应用,为农村女性参与电子商务打开了方便之门。在互联网创业进入低成本、低风险的现阶段,农村女性想要通过互联网开展电子商务,只需要一部能上网、能拍照的手机,会使用微信、直播和网店这样一些日常购物和社交的软件就可以。社交媒体工具的日益普及,为农村女性开展电子商务提供了可参照、可复制的简便路径。农村女性可以随时关注自己感兴趣的话题,参与到直播、讨论组和各种社群,开阔视野,增长见识。

二、电商对农村女性地位变化的作用

女性地位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和学术界关注。对于地位的衡量,可以是定量或定性两种。经过近几年电商的发展,电商与农村女性地位变化之间,无形中建立起直接或间接的联系,赋权了农村女性。

首先,互联网的普惠性弱化了性别差异,为女性提供了大量新兴就业岗位。对于农村女性来说,通过互联网销售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电子商务破除了由性别差异导致的障碍,农村地区的女性“网络卖家”“播主”“达人”等纷纷涌现,借助互联平台为区域品牌、旅游资源和非物质文化产品进行在线推荐和销售。数据显示,女性一直是创业的主力军,2003年电商兴起之初,女店主占比达到62%,从2005年开始,女性店主占比始终维持在50%左右。女性电商带头人快速成长,在全国涌现出一大批“巾帼电商带头人”“电商致富领头雁”和“巾帼创业女能人”等。

其次,政府、企业、群团组织和行业开展的电商培训,促进了农村女性可持续发展,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数据显示,自2014年以来,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商务部、财政部共开展6批次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累计支持示范县1231个。中央财政资金为每个示范县投入2000万元,重点支持包括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在内的六大体系建设。除全国电子商务示范县以外,各省、市、县也开展了各级电子商务示范。另外,《阿里巴巴助力乡村振兴报告》显示,淘宝大学在全国建设培训基地17个,开展培训347期,培训3.5万人次。通过这些不定期举办的各类互联网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有效拓展了女性的专业技能,延展了女性学后教育年限,提升了知识素养和文化水平。

再次,电子商务激发女性意识觉醒,提升了女性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地位。参与农村电商的女性,在拓展生活和社交半径的同时,女性意识和参政意识觉醒。在一些电子商务相对发达的农村地区,成立有“巾帼电商创业基地”和“巾帼电商服务站”,这些女性组织在促进地方产业发展和带动农民增收的同时,还增强了女性在协商议事中的主体作用,让农村优秀女性有机会参与管理和各项政策的制定。

三、聚焦关切,助力农村女性可持续发展

当前,我国进入脱贫攻坚和乡村发展振兴的重要时期,农村女性是最重要的潜在力量,迫切需要通过全面赋能,加快农村低收入女性的自我提升和全面发展,进而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是要构建农村女性终身学习的培训体系、实施技能提升计划。引导政府、企业和组织把握电商从业女性的需求和特点,针对各年龄段、各阶层设计培训体系,注重新技术、新应用、新场景的结合,创新培训模式和方式,对重点产业实施针对性的技能提升计划。二是要完善创业保障体系、优化创业环境。健全创业生存保障和服务型保障,营造支持性、包容性电商创业环境,加大各级政府新闻媒体宣传力度,激发农村女性创业热情,发挥妇联、协会、合作社、供销社和其他地方组织的作用,公平、公开、公正地分配线上线下资源,全力保障农村女性创业者的网络、金融和市场环境安全。三是要提升“自我效能感”,全面赋能。各级服务电商发展的主体要积极组织农村女性参与各类活动以使其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提升女性创业者获得自信和主体性的“可行能力”,推进女性在管理方面的可持续发展,加强女性领导力的培养,提升女性的“自我效能感”。

作者: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