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炮方面,袁世凯提到的五十七密里格鲁森快炮指德国格鲁森兵工厂研制的57毫米架退速射山炮,清末也称之为“过山快炮”,直至1900年前后,仍然是中国能够获得最先进的野炮之一。
徐建寅在《兵学图说》中曾指出中国的骡马牵引力较低,西方75毫米山炮的全重较大而身管较短,因此75毫米山炮的射程、精度和通过能力均不如57毫米山炮。此外,新军采用57毫米山炮的另外一个原因在于张之洞1890年在湖北开建枪炮厂,机器设备和产品样式完全仿造德式,张之洞向清廷奏报,湖北枪炮厂计划年产120毫米口径以下火炮100门,每天可生产实心弹、榴弹、榴霰弹、群子弹(霰弹)约100枚。但由于57毫米架退速射山炮生产难度较大,湖北枪炮厂最初生产过克虏伯87毫米架退野炮,这款野炮质量过大,清军对其提不起兴趣。因此张之洞又请许景澄代为向德国引进口径更小也更为灵活的火炮。
最终在张之洞“无论价多少,必须速定速运”的指示下,湖北枪炮厂购入能够生产9种不同口径速射炮的德国机器,为此张之洞一度挪用江南制造局经费,并驳斥了湖北枪炮厂总办蔡锡勇建议改造部分旧有设备以节省开支的意见。张之洞此举,很大程度上是担心自己夸下年产速射炮100门的海口,若产量达不到目标,“恐为人讥议”。1899年湖北枪炮厂成功仿制格鲁森57毫米山炮,当时称之为“鄂造57”,1900年湖北枪炮厂放弃格鲁森37毫米、47毫米和53毫米速射炮,全面生产鄂造57毫米山炮,当年共生产54门,至1906年停产共拿出了480门57毫米山炮,产量最高纪录为1904年的89门。同时炮弹分厂至1906年共生产57毫米榴弹32万枚。根据档案分析,湖北枪炮厂57毫米鄂造山炮产能无法提升至100门以上,主要原因是所需钢材必须依赖进口原料。
事实上,张之洞感于汉阳铁厂所产钢始终无法用于制枪制炮,遂于光绪二十三年七月初二日(1897年7月30日)向德国订购“炼罐钢机”“无烟药机”,借以兴办汉阳钢药厂。1898年钢药厂建成,至1903年终于得以投产,每日可产钢两吨有余,但依赖英国进口的低磷生铁、瑞典购进口的软铁板条和各种合金配料,生产成本居高不下,质量亦得不到保证。因此1904年湖北枪炮厂改成湖北兵工厂后,仍无法摆脱对进口原料的依赖。在这种情况下,张之洞要求鄂造57毫米山炮以成本价供给其他各省军队,定为每门1414两白银,虽相较进口同口径火炮低20%,但湖北兵工厂却无法由此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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