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事激励措施的工作指南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提出一系列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事激励措施的工作指南。具体有哪些激励措施呢?一起来看看!

1、及时奖励聚焦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符合奖励条件和群众公认,不设比例(名额)限制。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符合奖励条件的已故人员,可以追授奖励。

2、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务人员,优先晋升职称或专技术岗位等级: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表现突出、获得记功以上奖励或获得相同层次以上表彰的医务人员,可直接聘用至高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本单位没有岗位空缺的,可采取特设岗位等方式,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3、医务人员在本次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表现作为本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可单独核增年度考核优秀名额,不受本单位和本地区年度考核优秀比例的限制。

4、简化及时奖励的材料和程序,不给一线医务人员增加额外负担。当前重点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时奖励工作,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及时奖励可在疫情防控工作结東后适时统一组织。

一线医务人员抗疫补贴相关内容

国家卫健委明确临时工作补贴范围,以及轮休隔离期间工资发放问题。

1、进一步明确一线医务人员的范围

一线医务人员范围的确定以是否直接接触疑似患者、确诊患者为依据,以实际参加现场处置、患者救助的工作情况为依据。临时性工作补助,根据一线医务人员承受风险的不同,补贴标准分为两档。

2、严格执行政策中的审核监督

要严格登记审核公示等相关程序,加大监督力度,对于违规发放、虚报冒领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一线医务人员在轮休和隔离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关于一线医务人员在轮休和隔离期间,按照人社部2020年9号文的精神,这些人员都按照出勤来对待,他们原来正常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卫生防疫津贴)、绩效工资,都继续正常发放。

官方发文:给全省防疫医务人员补助,最高工资翻3倍

近日,吉林省发布《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防疫补助水平做了详细规定。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的发布会上,明确了临时工作补贴范围。提出临时性工作补助,根据一线医务人员承受风险的不同,补贴标准分为两档。吉林省同样根据医务人员承受风险不同,进行了分档补助。

1、直接接触病例人员,每人补助300元/天

《通知》要求对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

2、参加疫情防控医务人员,每人补助200元/天

对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人员,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自应急响应期内、承担一线防控相关工作之日起至相关工作任务结束之日止。

3、援鄂医务人员,每人补助600元/天,工资翻3倍

对政府选派到湖北定点救治医疗机构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天600元,同时薪酬水平(档案工资)提高2倍,自出发之日起至返回之日止。

4、全省参与防疫医务人员,每人补助200元/天

《通知》规定,疫情结束后,对全省参与疫情防治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人数,按每人每天200元标准,核增不纳入基数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

5、援鄂一线和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一次性慰问金不少于5000元/人

援鄂一线医务人员和省内定点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的医疗机构一线医务人员及防疫人员一次性发放慰问金每人不少于5000元。《规定》要求,按照国家卫生防疫津贴发放范围,及时将国家卫生防疫津贴政策落实到位,确保覆盖全体一线医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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