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聊天工具越来越多,很多的人都习惯了在网络上交友聊天,但是也有很多人将罪恶之手伸向了网络聊天。

今日,龙泉市人民法院在线审理了一起网络诈骗案。浙江龙泉一女子刘某某与一杭州男子杨某某网恋后,两年时间竟被男子骗取175万余元。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刘某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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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杨某某与刘某某通过社交软件认识。很快,两人越聊越投机,杨某某隐瞒自己未离婚的事实开始与刘某某交往。2017年9月,杨某某称急需用钱向刘某某借2000元钱,刘某某很爽快地向其转账了。感受到从刘某某处如此方便“拿”钱后,杨某某开始编造诸如“酒驾,需打点”“儿子需要医药费”等各种理由骗取杨某某钱财。为让刘某某更加相信自己编造的各种故事,刘某某又伪造其表哥、外甥的身份,与刘某某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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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

2017年9月至2019年,杨某某共从刘某某处骗取人民币1775860元,并将所骗钱财用于造房子、买车子、养情人、打赏美女主播等,开始了梦寐以求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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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刘某某发现杨某某所称的“表哥”及“外甥”身份有问题,催促杨某某还款无果,遂于2019年10月1日向龙泉市公安局报案。10月24日,公安局民警在浙江省桐乡市将杨某某抓获。2020年3月3日,公诉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

归案后,杨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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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小编想要告诉各位的是,网上可以交友,但涉及到经济问题的还是需要谨慎对待,还是对网络骗子的一句忠告,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做出违法害人的事,终有一天会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