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落实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要求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利辛县卫生健康委《利辛县医疗机构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方案(试行)》文件要求,落实低风险地区要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全面向人民群众提供日常医疗服务的工作要求,医院决定自3月11日起,在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面恢复日常医疗服务,现就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自3月11日起,医院全面恢复日常医疗服务(感染科门诊正常应诊,病房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普通发热门诊在医院东门进口右侧,专病发热门诊在感染科病房楼西侧感染科门诊。

三、建议门诊患者预约就诊、预约检查(预约、咨询电话0558-8818022,具体流程见附件),非急诊患者可选择下午时间段就诊;住院患者减少陪护,尽量劝阻或减少亲友探视;门诊患者就诊期间,住院患者和陪护在院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服从门诊医生“一人一诊一室”管理,降低风险。

利辛县人民医院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