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警察的武器并不局限于步枪,手枪也是大规模配发的武器之一。只是具体地域和警种不同,警察的配枪也不尽相同。

税警总团、交警总队

民国的税警总团和交警总队虽然名称中都有一个警字,但其实不能将其定义为传统意义上的警察,他们更像是一支正式的军队!税警总团是蒋某人的大舅哥宋子文所建立、用以缉私的一支部队,名义上是警察,但实际武器装备与军队无异且远优于杂牌军部队,甚至与蒋某人嫡系的德式装备、美式装备都不相伯仲!

至于所谓交警总队,那可不是现而今的交通警察!民国的交警总队是抗战之后为改编军统下属武装力量而专门设置的警察编制,说白了就是军统(保密局)的特务武装,换了块牌子而已,换汤不换药,实际上还是军队。这帮人的装备虽然比不得财大气粗的宋子文搞出来的税警总团,但比起杂牌军,那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了……这两种所谓警察,实际上就是军队,武器装备自然也是五花八门、长枪短炮都有,不局限于手枪或者步枪。

大城市警察

民国时期如首都南京之类的大城市,警察的警种还是相当多的,似乎并不比现在少多少。刑事警察、治安警察、司法警察、交通警察……一应俱全!身处首都,警察扛着步枪上街也太有碍观瞻了。因此,南京等大城市的刑警等等通常都是配备制式手枪的。当然,南京作为民国的首都,治安还是相当不错的,也不需要所有警察都配枪。像交警之类的警种,基本上和现在差不多,除非必要,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配枪上岗的,民国的交警基本上也就是挂根儿警棍就行了、根本不带枪,也就无所谓手枪还是步枪了。

当然,配长枪的警察也有,例如警察局门口站岗的哨兵,为了更具威慑力、显示武力,往往也会配备步枪或者冲锋枪之类武器。当然,为了防止突发暴力事件,民国警察局的枪库里通常也还是会配备机枪、步枪、冲锋枪之类大杀伤性武器的。最奇葩的是北洋时期北京的巡警,有不少巡警甚至只配备了一把马刀上岗……

中小城市的警察

民国从北洋时期开始,国内一直就没有真正安宁过,先是军阀混战、继而是新军阀混战、接着国军又开始对红军大开杀戒,十年内战结束后紧接着又进入了抗战阶段,抗战结束之后随即又进入了内战时期……因此,民国中小城市的警察不仅肩负着行政职能,还部分肩负着“准军队”的职能。所以,民国时期中小城市的警察配备步枪也便成了常态。当然,警官通常情况下还是配备制式手枪的,配备步枪的基本都是普通警员。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抗战期间不少民国警察成建制投日之后直接被改编为了伪军。原因不难理解,因为他们本来就具有“准军队”职能,稍加改造便可以成为日军镇压抗日军民的帮凶、工具!当然,财政预算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中小城市不是首都南京那样的地方,财政收入有限,全部配备手枪费用显然太高了。

民国时期很长一段时期内,西方国家对中国实行武器禁运,除了俗称的“盒子炮”之外,手枪几乎都是禁运武器。而中国国内的兵工厂出于战争需要,生产的大多都是长枪,手枪配备军队尚且有些勉强,就更别说是给警察全部配备手枪了!因此,民国时期的手枪比步枪价格要高出许多。在财政预算有限且又对步枪有实际需要的情况下,中小城市自然更愿意给警察配备步枪。

除了以上这些原因,民国中小城市、尤其是县城、市镇的警察因为人员、经费等因素的限制,警种界限相对不是特别明显。不少警察甚至多种职能一肩挑,在这样的情况下,给一线警察配备步枪显然比射程、杀伤力相对较小的手枪要合适得多。

综上所述,所谓民国警察配发步枪是事实,但也并不是所有警察都配备步枪。根据地域、警种、职能、级别的不同,民国警察的也是会配发手枪的,甚至特殊情况下还会配发一些重武器。当然,在那个战争不断地时代,一切武器装备都要优先军队,警察自然成了“后娘养的”,只能捡军队淘汰的武器了。但宋子文的税警总团和军统的交警总队除外,因为他们本来就是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