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姑苏区人民政府接连发布征地拆迁公告,涉及廖家巷、桃花坞大街、黄桥街道、北桥街道、镇湖街道、东渚镇等区域,补偿标准同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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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昌兴路二期工程建设用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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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苏州市相城区昌兴路二期工程建设用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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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相城区北桥街道漕湖村原张华村村集体、4组、9组、10组、11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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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面积

(一)北桥街道漕湖村原张华村村集体0.2410公顷;

(二)北桥街道漕湖村原张华村4组0.3432公顷,其中耕地0.3432公顷;

(三)北桥街道漕湖村原张华村9组0.3168公顷,其中耕地0.3168公顷;

(四)北桥街道漕湖村原张华村10组1.0348公顷,其中耕地0.8147公顷;

(五)北桥街道漕湖村原张华村11组0.9672公顷,其中耕地0.4494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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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

另有地上附着物补偿及青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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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黄桥街道支二路一期新建工程建设用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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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支二路一期新建工程建设用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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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

相城区黄桥街道方浜村村集体、4组、6组、8组、9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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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面积

(一)黄桥街道方浜村村集体0.0080公顷;

(二)黄桥街道方浜村4组0.0157公顷,其中耕地0.0153公顷;

(三)黄桥街道方浜村6组0.0635公顷,其中耕地0.0631公顷;

(四)黄桥街道方浜村8组0.0811公顷;

(五)黄桥街道方浜村9组0.1993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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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

另有地上附着物补偿及青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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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坞历史文化片区综合整治保护利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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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廖家巷3号一进、5号一进、6号、6号一进、6号二进、14号一进、14 -1号、14-3号、14-4号、14号2幢、16号、前新街15号、桃花坞大街208号、208号后门、210号、210号后门、210号一进(上述门牌如有出入,以征收确定的实际范围为准)。

该项目共计征收约70户,其中住宅约70户,面积约4000平方米(含未经登记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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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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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政策

4

镇湖街道10号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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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

高新区镇湖街道秀岸村0.4409公顷(合6.6135亩)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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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

5

镇湖110千伏输变电所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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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

高新区镇湖街道新桥村0.4045公顷(合6.0675亩)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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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

6

长巷路(太湖大道-昆仑山路)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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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

高新区东渚镇长巷村、姚市村、中村村4.532公顷(合67.98亩)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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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

注:本文信息来自苏州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姑苏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