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封建时期,除非是王公重臣等犯了很严重的案件以后,才会惊动当朝统治者亲自审理,其他的一些性质不是很严重或者社会影响不是很恶劣的案件,基本都会由专门的执法机构去审理。

就好比宋朝时期的衙门、刑部、以及大理寺等等,而且一般不是太严重的,地方府衙也就完全可以自行审理,顶多也就是在判定刑罚标准后会提交一份书面材料移交给刑部或者大理寺,待审核结果无异议后便可具体执行。

宋神宗赵顼示意画像插图

可还是在宋朝时期,准确来说是在宋神宗赵顼执政时期,在宋朝民间就发生了这么一个案件,也就是历史上著名的“阿云之狱”事件。

性质虽说很恶劣,属于谋杀案,但实际却属于谋杀未遂,而且罪犯也很快就被抓捕归案,且供认不讳,并没有太多的不合理。

说实话这种案件属实是达不到惊动宋神宗亲自审理的程度的,毕竟每天光是如何解决宋朝当时所面临的财政困局以及西夏的虎视眈眈等诸多国政大事就已经让宋神宗极为头疼了,又哪里还能腾得出时间来管理民间的一些繁杂事务。

再者,只要各个机构能够秉公执法,不折腾什么幺蛾子,也没有哪个机构会愿意去平白无故的惊扰宋神宗,那不是明摆着在说自己没做到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吗?

可就是“阿云之狱”这次案件,到最后不但惊动了宋神宗,还惊动了宋神宗之后的宋哲宗,前后三次下诏改判,甚至还闹得宋朝整个官场巨震,为了这个案件前后争辩了将近十七年。这又是什么原因呢?

阿云示意插画

阿云之狱

阿云之狱

就像《宋史·列传第八十九》所记载的,“阿云之狱”案发之初,“云许嫁未行,嫌婿陋,伺其寝田舍,怀刀斫之,十余创,不能杀,断其一指。”

这一年是1068年,也就是宋神宗登基称帝的第一年,说是满朝文武喜迎新帝登基、到处都是张灯结彩、喜气洋洋也不为过。

可是俗话说的好,“有人欢喜有人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让宋朝民间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女子阿云被迫许配给了一个姓“韦”的男子。为了方便,咱们就把这姓韦男子叫“韦阿大”吧。

可是阿云自己不愿意,她觉得自己还年轻不想嫁,又嫌弃韦阿大太丑,所以便趁着天黑,偷偷跑到了这韦阿大家中,想用刀将他谋杀。那样自然也就嫁不成了。

可是由于天黑、她又慌乱,所以最后虽说是砍了十几刀,可韦阿大并没有被她谋杀掉,只是断了一根手指。

宋朝地方官审案示意画像插图

韦阿大平白无故被人说丑也就算了,这是天生的,谁也改不了,可因为丑就遭逢生死大劫,这放在谁身上也不愿意不是吗?

所以便一纸诉状将“阿云”举报到了当地衙门,本来阿云还“执而诘之”,不想承认,可是一看情况不对,这官老爷想要用刑,再不招供这衙门的“刑具”那可不是闹着玩的,所以很快就供认不讳,招供了。

这个案件也基本可以说是就此结束,并没有什么太过悬疑或者买通官府徇私舞弊的剧情,也着实达不到惊动宋神宗的程度,只要能把接下来的流程顺利走完也就可以宣告结案,万事大吉了。

而剩下来的也就只是按照宋朝刑律对阿云进行定罪的流程,故而按照宋朝刑律,官老爷以阿云“谋杀亲夫”的罪名将阿云定了罪,判处“绞刑”。

虽说按照按在的法律条款来讲,“谋杀未遂案”定然是不能按照“谋杀案”来判刑的,更不能单独列为“谋杀亲夫”区别对待,难免会有些私定重刑的嫌疑。

可现代毕竟不是宋朝,在宋朝那个封建礼教观念极为浓厚的时代背景之下,谋杀亲夫可是很严重的罪名,属于人伦礼教的禁忌,是十恶不赦的大罪。

所以“阿云之狱”这个以“绞刑”来结案的大结局,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看起来也确实很是正常,并没有什么徇私舞弊或者私定重刑的嫌疑。

许遵示意画像插图

知州许遵为阿云翻案

知州许遵为阿云翻案

可问题也正是出在了这里,按照正常的民间案件审理流程,官老爷在将阿云定罪以后,是需要把案件的书面材料逐级上报审核的,也正是为了规避徇私舞弊等一系列不秉公执法的事件。

可是在书面档案递交到“知州”这一环节之时,异议出现了,刚刚就任登州知州不久的明法课士大夫“许遵”觉得这案件判的不合理。

他觉得“按云纳采之日,母服未除,应以凡人论”,意思就是阿云跟韦阿大的婚姻关系只进行到了“纳采”环节,也就是刚刚收了聘礼,还未正式拜堂成亲,所以充其量也就算是个“订婚”,没有婚姻之实。——《宋史·列传第八十九》

宋朝官员示意画像插图

那么自然也就应当按照正常的“谋杀未遂案”来判定,而不是以“谋杀亲夫”来结案。且“云被问即承,应为按问”,也就相当于在许遵的意识里,阿云具备着一定的自首情节。那么理应从轻发落。

许遵所依照的,正是宋神宗赵顼于熙宁元年(1068年)八月曾颁布过一道“按问欲举,自首,从谋杀减二等论”的诏书,也就是阿云之狱案发同年。——《宋史·刑法三》

所以在面对着刑部、大理寺等执法机构都认为应该维持原判的情况下,知州许遵就这么跟刑部、大理寺等机构的绞刑判决结果杠上了,就是想要给阿云翻案,认为这样量刑过重。一来二去就闹到了宋神宗的面前。

使得这一个原本普通的民间“谋杀未遂案”从这个时候开始,变得不再普通。

王安石示意画像插图

宋神宗下诏让王安石和司马光讨论

宋神宗赵顼也因为这个争议而下发了他针对“阿云之狱”所下的第一道诏书,“诏司马光、王安石议”,可万万没想到,司马光和王安石这两大重臣在这个事件上也出现了分歧。——《宋史·列传第八十九》

司马光及其一派官员秉持着“宋朝旧律”的立场,坚定的认为刑部、大理寺的判决结果是对的,可王安石及其一派却站在了“许遵”的立场。

巧的是宋神宗自己的意愿刚好也正是王安石的立场,一看这朝中虽然同样争议,但支持他观念的人也是不少的嘛!

所以便大手一挥,动用了皇权,下发了他针对阿云的第二份诏书,凭借着皇权在封建时期那至高无上的地位强行压制住了司马光及其一派官员的说辞,免了阿云的死罪。

阿云之狱背后的“熙宁变法”

阿云之狱背后的“熙宁变法”

可能会有很多人觉得这不也是很正常的吗,宋神宗想履行他那条诏书,行“宽大之政”,自然也会站在王安石的一边,这毋庸置疑。

可问题就在于宋神宗这条诏令颁布的时间太过敏感了,此前不但重新启用了赋闲在家四年之久的“王安石”,还于王安石重新入朝第二年就给了“参知政事”的重要职位。

要知道,从唐朝时期开始,这“参知政事”可就已经等同于是虽无宰相之名,却行的是宰相之时的官职了,权力可真不是一般的大。

如若再结合宋神宗于熙宁元年颁布的那道欲行宽大之政的诏书,其中所透露的意味不言而喻,明摆着就是已经对宋朝旧制产生了异议,想要通过重用王安石来拉开他展开“熙宁变法”的序幕了。

说起“熙宁变法”,可能很多人或许还会觉得有点陌生,但他的另外一个名字大家一定是如雷贯耳,也就是历史上著名的“王安石变法”。

很明显,就是以王安石为主导的一场变法,否则若不是宋神宗自身的默许,王安石及其一派官员敢说出“曲律以从赦”的言论吗?虽说是在支持许遵,也确实可以理解为是在迎合宋神宗赵顼的“宽政”观念。

但这宁让宋朝律法退一步也要赦免阿云死罪的高度是不是未免有些把“宋朝旧律”看的太轻了呢?要知道,不论是在封建时期的哪个时期,“律法”都是封建统治者维护政权的重要根基之一。

虽说宋神宗想要改革,推行“宽政”,但也绝对不是王安石及其一派说出这般让律法退步的理由,这是对皇权的亵渎,是大不敬,后果很严重的。

而王安石既然敢说,那也就足以证明他其实是收到了宋神宗的默许,打算将这“阿云之狱”作为开展“熙宁变法”的敲门砖。

王安石变法示意画像插图

事实证明也确实如此,要不王安石如何能在入朝为官不久后就顺利开展他关于经济、民生、政治、军事等几乎全方位的改革变法举措。

  1. 1. 诸如经济民生方面的青苗法、募役法、市易法、均输法。

  2. 2. 政治上的改革科举、整顿太学、惟才用人。

  3. 3. 军事上的保马法、保甲法、置将法、裁兵法、军器监法等等。

相信大家不难发现,这其中无论哪一个,单独放出来无疑都能够引发一场宋朝官场的大地震,可王安石却做到了一一顺利推行的程度。

试问,如果不是宋神宗的全力支持,单纯以王安石自己的能量以及他在官场上的支持者,他能做到这一程度吗?显然很难,甚至可以说是不可能,毕竟这其中所触及到的利益纠葛实在是太深了。

另外,以一些无关紧要、甚至微不足道的小事为开端,最终指向政权整体的变法或者改革序幕的情况在历朝历代其实都并不少见,也并非是什么稀罕事。

明世宗朱厚熜示意画像插图

最简单的例子,明朝明世宗朱厚熜执政初期的“大礼议之争”,不也就是因为为父母正名这一个小小的礼仪问题而引出了明世宗执政时期那场针对政治、宦官、军事等全面的改革吗?

再比如万历年间的张居正改革初期,不也正是因为张居正父亲病逝,在该选择“夺情”继而继续改革,亦或者“丁忧”回乡守孝三年这样一个简单的环节出了问题,故而掀起了朝廷反对者群起而攻之的反对张居正改革的浪潮吗?

而司马光本身,便可以说是在“熙宁变法”期间站在王安石对立面的反对派,不是说他觉得熙宁变法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法。

只能说两人看问题的立场不同、角度也不同,最终都是为了宋朝着想,这点肯定是毋庸置疑的,否则宋哲宗赵煦在熙宁变法失败后也就不会启用“司马光”了。

宋哲宗示意画像插图

宋哲宗赵煦下发了针对“阿云之狱”的第三次诏书

宋哲宗赵煦下发了针对“阿云之狱”的第三次诏书

除此以外,在熙宁变法失败后,“阿云之狱”的又一次转折,无疑也再次证明“阿云之狱”跟宋朝朝堂上的党派斗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因为时隔十七年,司马光于元丰八年(1085年)被宋哲宗赵煦重新重用,推翻了王安石变法中一系列变法举措以后,又再次将“阿云之狱”案翻了出来。

并下发了针对阿云之狱的第三道诏书,“强盗按问欲举自首者,不用减等”,虽然没有明文说是对“阿云之狱”判案结果的否认,但其指向不言而喻,其矛头无疑直指的正是“阿云之狱”。

若是“阿云之狱”没有被赋予政治意义,那么单凭这桩再也普通不过的民间谋杀未遂案,又如何能够让司马光这等心系民生的大家以及宋朝统治者心心念念十七年呢?

司马光示意画像插图

难不成是因为当时宋神宗对他观念的否认让司马光记仇了?显然不可能,司马光作为一代大家,儿时就能做出“司马光砸缸”这一震动宋朝京洛的事件,为人也是温良谦恭、刚正不阿,断然没有理由记仇的,

他也没理由去做这沽名钓誉落人口舌之事,虽然合情合理,但难免会让有心人说他小肚鸡肠,斤斤计较。否则史书不可能对这之后的事件只字未提。

说白了就是因为“阿云之狱”爆发的时间节点恰好就跟宋朝新旧两派权力纷争的时间节点在一个巧合之下产生了交互。

从而让阿云之狱这桩关乎封建伦理、夫纲女德礼法问题的“谋杀未遂案”伴随着宋神宗赵顼那为了改革而抛出的“宽政理念”诏书,成了王安石等新派官员开展“熙宁变法”的敲门砖。

故而在案发十七年后,随着熙宁变法的失败与落幕,阿云之狱的再度翻案也自然就成了这场变革消散于历史长河之中的一个重要标志以及节点,成了熙宁变法的一个历史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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