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多家饭店被查处!
近期,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11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共抽检11类食品74批次样品,其中: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样品,合格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样品,合格1批次;保健食品1批次样品,合格1批次;调味品2批次样品,合格2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样品,合格1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样品,合格1批次;酒类4批次样品,合格4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样品,合格1批次;糕点4批次样品,合格4批次;餐饮食品49批次样品,合格44批次,不合格5批次;肉制品8批次样品,合格5批次,不合格3批次
一、不合格样品信息
1.六安千椒百味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2.六安市裕安区匆匆客饭堂使用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3.六安市裕安区雪萍餐馆使用的碗、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4.六安市裕安区千里香驴肉馆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5.六安市金安区时武冻品经营部销售的腌制猪肉,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六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6.六安市三福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腌制小猪肉,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六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7.安徽五味腊坊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咸鸡腿,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六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相关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来源:六安市场监管局
最新公布
六安这些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被查处
六安市市场监管部门
2019年度执法打假
十大典型案例
六安佰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审查入网食品经营者许可证案
六安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移交线索,对“六安开发区湛氏中式快餐店”涉嫌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在“饿了么”网络餐饮平台上提供餐饮服务活动进行调查。发现当事人是上海“饿了么”六安市代理公司,六安市当地商户入网由当事人负责审核资质。当事人于2018年9月15日将“六安开发区湛氏中式快餐店”直接签约上了“饿了么”平台从事网络订餐业务,未审查该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材料。在此期间该快餐店尚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5元,并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六安利宝露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合格饮料案
2019年度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受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合肥海关技术中心于2019年8月15日在六安利宝露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抽取了两种汽水饮料产品,经检验上述两个产品的菌落总数和酵母项目不符合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公司对检验报告无异议,并启动召回程序,但没有召回实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37.6元,并处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永大电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违规维保电梯案
2019年3月18日,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安全监察人员依法对六州首府小区的电梯使用及维保情况进行检查,经查,该小区电梯维保单位为当事人。安全监察人员随机抽查了该小区8#楼一、二单元,6#楼二单元的共计四部电梯,并检查了相关维保记录,发现上述四部电梯维护保养报告中的基本情况和技术参数记录不规范、不准确。当事人未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第七条的规定记录电梯的真实情况,安全监察人员当场向当事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顾某某非法出售野生动物案
2019年6月9日,接霍邱县森林公安局移交,霍邱县市场监管局对顾某某贩卖野生鸟类行为立案调查。经调查,当事人在未取得合法来源证明的情况下,擅自从合肥裕丰花鸟市场购进野生幼鸟39只。这些野生幼鸟评估价值合计为13.1万元,无违法所得。
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有关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39只野生幼鸟,并处罚款2.62万元的行政处罚。
霍邱县马店镇越红百货店销售商标侵权且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盐案
2019年7月3日,霍邱县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对当事人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经营者处购进涉嫌销售商标侵权的食盐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实际销售上述食盐50件(规格:500克*50袋/件),经中盐东兴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中盐安徽银华工贸有限公司鉴定,上述食盐是假冒、侵权产品。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测,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盐专营办法》相关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食盐50件,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金寨县绿森林硅藻泥专卖店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
2019年9月16日,金寨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金寨县绿森林硅藻泥专卖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专卖店内办公桌上摆放有装订成册的某小区业主信息表供店内员工使用,该专卖店无法说明上述消费者个人信息合法来源。经查,该店在未经消费者同意,也未向消费者明示收集信息的目的、用途和使用范围的情况下擅自收集、使用某小区业主信息11页共432条,上述消费者个人信息包含小区业主姓名、联系方式、房号、房屋面积等,主要用于电话推销家装业务,因无成功交易,无违法所得。
该当事人的行为,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
泰州市天盛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案
2019年3月11日,霍山县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对泰州市天盛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租赁霍山县某铸造有限责任公司厂房涉嫌生产“地条钢”行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1月底在租赁厂房内完成设备安装与调试,于2019年3月8日正式开始生产,共生产不锈钢钢锭68枚(均未销售),产品货值金额共计为43.52万元。其用于不锈钢钢锭生产所使用的原材料(不锈钢废料)主要从安徽省芜湖市某不锈钢废旧料个体经营户处购进,部分原料从浙江、江阴等处购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没收违法生产的不锈钢钢锭68枚、中频感应炉2台、钢锭模具44只、全部原辅材料不锈钢废料,并处罚款8.704万元的行政处罚。
舒城拿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19年7月25日,舒城县市场监管局在保健品市场专项整治中,依法对当事人经营情况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7月12日开始从事“拿美生活”低频超声理疗仪CLY-2000型(简称悠纤产品)的体验式销售经营活动,利用其购进的20台“拿美生活”低频超声理疗仪,每天分16场进行体验宣传活动,每场30分钟,每天平均体验人数为140人,体验过程中,夸大宣传疗效,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至查获时尚未对外售出,当事人存在未经审查擅自发布医疗器械广告和虚假宣传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规定,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许某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
2018年9月4日,裕安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对六安市大唐美林湾小区北区一出租屋内涉嫌非法经营药品活动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房屋内储存大量药品,其中有部分为含麻黄碱类药品和生物制品。当事人现场未能出示《药品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对现场药品予以扣押,并对当事人涉嫌无证经营药品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后经有关部门对扣押药品进行价格认定,确认该批扣押药品的六安市场价格为80.785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该案移送至公安机关。
经裕安区公安分局立案调查终结,移交裕安区人民检察院,裕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终结,于2019年7月25日作出判决,判决当事人许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扣押在案药品予以没收。
六安市叶集区中铖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2019年4月3日,接群众举报及信访交办,叶集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在其开发的“金叶学府”楼盘涉嫌虚假宣传、违规发布房地产广告、欺诈消费者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存在在宣传单页、宣传画、微信公众号及售楼部沙盘上宣传与实际不符情形,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发布违法广告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六安市场监管局
六安发布最新通告!
小区增加出入口、这些场所暂缓开放!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各级组织、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坚决贯彻落实不同时段疫情防控的不同策略与部署要求,取得阶段性成效,且向好态势正在拓展。为进一步贯彻统筹推进防控与发展的决策部署、科学精准防控的要求,巩固我市疫情防控向好局面,夺取防控与发展“双胜利”,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社区(村)管控。所有居民小区(自然村)继续保留疫情防控服务点,工作责任体系和人员力量保持不变,最小管理单元不变,坚持值守,严格监管居家医学观察人员。
适应恢复生产生活秩序需要,城镇住宅小区要增加出入口,保证小区居民正常通行;农村在落实乡镇和村组网格化管理、加强外来人员排查基础上,允许村民自由出行和春耕生产。
二、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除经省政府批准的毗邻湖北接壤道路设立检疫点,全市所有道路不设管控卡点;全市16个高速下道口设湖北车辆专用通道。对通过检疫站点和专用通道的湖北车辆人员进行“两查一测”(查来源、查去向、测体温),并进行健康六安APP登记,体温正常后放行,体温异常者按规定处置。
市内公共交通有序恢复,市民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时须扫码“六安市公共交通乘客实名登记系统”。客运站场须对乘客测量体温,体温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置。
三、进一步落实复工复产的防控措施。各类企业在落实好返岗人员健康审查、划小作业单元等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全面复工复产。高风险人员按规定定点隔离或居家隔离;中风险人员做好健康状况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返岗复工;低风险人员体温检测正常的可以直接上岗。所有企业按照六指办〔2020〕96号《通知》要求,做好人员健康审查,健全健康档案;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各类企业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市相关主管部门复工复产防控手册等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县区政府(管委)及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各类企业加强防疫知识培训,督促企业确保高、中风险人员在隔离观察到位前不上岗。个体工商户由乡镇(街道)负责。
四、进一步落实农贸市场的清理消毒。全面恢复农贸市场营业,有序开放活禽市场交易,严禁野生动物交易。全面落实“日清理、日消毒”等防控措施。
五、进一步做好恢复营业服务场所的防控措施。室外景区、公园、室外运动场所、酒店、商场、批发市场、超市、便利店、餐饮店、理发店等各类商业场所及公共场所恢复正常营业(开放);合理安排营业(开放)时间,限制人员流量,严格落实场所消毒和人员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影院、剧场、棋牌室、游戏厅、网吧网咖、歌舞厅、KTV、酒吧、茶楼、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美发(理发店除外)、各类线下培训机构等服务经营类企业;各类室内体育健身场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图书馆、陈列馆等公共文化场所;易造成人员聚集的室内旅游景点、景区室内场馆;其他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聚集、非基本生活必需的场所及经营行业暂缓开放或暂不营业。
六、进一步规范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全市所有医疗机构恢复正常医疗秩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以下医院继续落实好预检分诊,发现的发热病人专车接送到定点发热门诊处置;15个定点发热门诊加强值班值守,严格发热人员登记、报告、追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独立设置门诊部严禁截留诊治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患者。
七、进一步管控外来人员。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 “安康码”。红色码实行14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黄色码实行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绿色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可自由出行和复工上岗,纳入社区、企业预防管理。
严格落实由境外返回(来)六安人员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各社区(村组)要做好高风险人员、中风险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严格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八、进一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突出城乡环境整治和家庭卫生“大扫除”,加大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力度,对人群聚集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村)、单位和家庭,防止疾病传播。
九、进一步筑牢疫情群防群控防线。各县区防控指挥部、各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疫情防控向好态势继续拓展。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人员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做好工作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食堂、电梯、卫生间、洗手池、通勤工具等公共区域通风及相关物品定期消毒工作。
疫情防控是一场人民战争,离不开全体市民的共同参与。广大市民要继续减少“人际接触”,做到不串门、不聚会、少外出、外出戴口罩、常开窗、勤洗手,养成良好健康习惯。
六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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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
孩子接种疫苗注意了
近日,有市民电话咨询,孩子需要接种疫苗怎么办?接种门诊是否恢复正常?六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提醒:接种门诊自3月起恢复接种疫苗,但需要预约,不要贸然去接种。
从六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获悉,六安接种门诊自3月起恢复接种疫苗。市民可以通过各预防接种门诊的联系电话进行预约,也可以通过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微信工作群,与接种的医务人员联系,商定预约接种时间。未预约者,原则不予接种,避免在预防接种门诊人群聚集。
六安市疾控中心免疫预防科医师 王瑶:疫苗接种之后还要有30分钟的留观时间。这一段的时间也非常重要,所以我们也希望家长配合我们的门诊工作,我们的门诊也会在第一时间,我们疫情期间没有接种上的宝宝家长,主动通知进行预约接种。
对于新生儿来说,乙肝疫苗、麻类疫苗和卡介苗,都必须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及时接种,不能推迟;狂犬病、破伤风等用于暴露后预防的疫苗,也必须按照疫苗接种程序及时接种。
除了这些疫苗以外,其他疫苗可以等疫情缓解、感染风险降低后,再带着孩子前往医疗机构接种。
六安市疾控中心免疫预防科医师 王瑶:全市所有的预防接种点一共有150个门诊,为了家长更有效更及时的去补种,所有137门诊都是在周日或者周六开展相关接种门诊,家长也可以主动预约,将自己未接种的疫苗及时补上就可以了。
在裕安区小华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家长正带着孩子接种疫苗。
市民:小朋友打疫苗,流感疫苗,提前通过电话预约。
相关人士提醒:接种疫苗前,家长一定要给孩子做好防护措施,提前预约减少等待时间。此外,建议一位家长陪同,避免人员聚集。
小华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王永亮:电话预约,另外现在建了一个微信接种群,在群里面通知。正常预约在20到30人左右。有预检分诊,正常我们一次放两到三个人,打完以后才通知下面的。
相互转告
让更多的家长看到!
六安人注意!
境外入境人员一律集中隔离观察14天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安徽省迅速行动,组织各方力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已于3月8日实现我省住院确诊患者全部“清零”,治愈率达99.4%。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呈扩散态势,有关国家和地区感染人数大幅增加,跨境流动传播正引发全球关注。为进一步巩固我省抗疫成果,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切实保护我省中外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此,我们向您温馨提示:
一、目前仍在境外的我省公民及拟来皖(回皖)学习、工作的中外籍人士,为了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减少移动,尽可能留在当地。如有入境来皖(回皖)意向,请提前与所在社区、自然村或工作学习的企业、单位、学校报告,并全程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二、在境外的我省人员请持续关注所在国家和地区的疫情变化,按照当地防控传染病的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所在国当地的疫情防控措施,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或参加集体活动,做好自身防护,确保安全。如遇紧急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求助,并与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取得联系。
三、所有来皖(回皖)人员(包括境外直接进入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无论外国公民还是我国公民,一视同仁,无差别地执行相关防控措施。我们将严格落实隔离观察措施,对所有入境人员一律按照有关规定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初筛。我们将充分照顾当事人合理关切,尊重其宗教和风俗习惯,提供必要的保障和协助,请您充分理解并积极配合。
四、请您主动配合海关、边检、机场、民航、高铁(火车)站、客运站等部门和机构,如实填报《健康申报卡》等,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有关部门实施体温检测、医学巡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对未按规定主动登记、隐瞒不报或拒不接受隔离、治疗的,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对境外来皖人员中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可疑症状的人员,无论来自任何国家或地区,由民航、铁路、公路等相关管理部门移交属地政府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我省高度重视您及家人的身体健康,请大家务必做好疫情期间防护工作。同时,因我省实施相关防控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安徽省涉外疫情防控24小时服务热线:
省外办:梁女士 18256042809 朱女士 13855150339
省教育厅:刘先生 18919604441(外籍留学生和教师)
省侨联:屈先生 13385695686(华侨华人)
合肥市外办:18855186670、18855186687
宿州市外办:19955701818、15955705165
淮北市外办:13966090923、13865616343
亳州市外办:18712288816
阜阳市外办:13955872808
蚌埠市外办:13956333993
淮南市外办:13721127666
六安市外办:13733018709、18919799001
马鞍山市外办:18196760910、18255596290
安庆市外办:18955660429
芜湖市外办:18959217560
铜陵市外办:13955900651、13955919921
宣城市外办:18605630075
池州市外办:15805662646
黄山市外办:13855900462、18855956288
滁州市外办:15255050512、13505508975
安徽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0年3月15日
来源: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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