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015元和975元,折合92号汽油及0号柴油每升分别下调0.80及0.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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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国际油价平均水平已跌破每桶40美元“地板价”,国内成品油价格也大幅下调至对应的原油价格40美元的水平。

成品油价格重回5元时代,对公众而言,当然是好事,可以节省一点开支,有利于复产复工。

只不过,这个按照40美元每桶算出来的成品油价格,对比当下的国际油价,依然可谓天价。

国际油价此刻已经跌破30美元,来到25美元附近,平均算下来,一升原油才1块1毛多人民币。

如果国内成品油价格,跟随国际油价调整到位,还应继续下降30%以上。

发改委强调,设立“地板价”是为了保护原油开采行业,不能“削弱自给能力”。这种思维,不仅很不市场,而且很不国际化。

为何偏偏原油要强调自给自足呢?既然国际油价那么便宜,为什么非得高成本地自采?国际上的主要原油出口国,不是好多我们的“朋友”吗?那些没有设置“地板价”的国家,出现过无油可用的危机吗?

担忧所谓“对外依存度上升”,让全体国民支付高额油价,既无必要,更不经济。

以前,人们以为该降不降的这些钱,都进了两桶油的腰包;但发改委说,将全部纳入风险准备金,全额上缴中央国库。

且不说两桶油动辄百亿的财政补贴哪儿来的,又是不是合理,就算钱不给国企进到国库,亦难摆脱与民争利嫌疑。

因为国际油价不断下降,2014年11月28日、12月13日和2015年1月13日,短短45天内有关部门3次上调了成品油消费税,直接从每升1元简单粗暴地提高到了1.52元,涨幅 52%。都这么高的税了,还要啥风险准备金啊?

引发“税收法定”原则大讨论的这1.52元税,是看得见的税;该降不降的30%以上油价,则是看不见的税。

说白了,除去1块1的原油成本加上其他必要费用,剩下的几乎全是税。

这与当下减税降负的总基调,无疑背道而驰。

130元美元的“天花板价”,与40美元的“地板价”,不能无视市场具体情况一成不变,否则就是拍脑袋,没有科学性可言。

设置以来,“天花板价”碰边的可能性都没有,“地板价”却已两次实际突破,足以说明其合理性存疑。

市场经济里,风险自担是基本规则。成品油消费者也好,成品油经营者也罢,价格涨跌是正常市场风险,就算你要设置涨停板、跌停板,第二天开盘了,也该照样可以再涨停或者再跌停才对。

40美元的“地板价”下方,明明又跌出了个高达30%以上的“地下室”,你却说就此不再下降,因为“地板价”不可更改,这是没道理的,太不实事求是,太不市场经济。

索性把130美元的“天花板价”也一并取消了吧,全国人民都会同意。

两桶油们已经足够强大,可以到自由的国际市场上去搏击,没必要给它们婴儿般的保护。

国内的消费者同样已经足够理性,他们不会因为国际油价高涨而抱怨相关部门,前提是,也请让他们同步享受到国际油价下跌带来的全部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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