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约翰·罗伯茨(John G. Roberts)——美国最高法院现任首席大法官——上一次公开演讲已经过去一年多了。谁也没有想到,那一次在儿子9年级初中毕业典礼上的演讲不仅被美国媒体争相报道,在中文网络世界也广为流传。这是一篇和法律无关的演讲,首席大法官“祝福”这些十五六岁的精英寄宿学校的青少年们在往后的人生路上经历不公,遭到背叛,感受孤独,坏运相随。这些“祝福”一反毕业典礼致辞的常态,目的是让这些自出生境况便优于同龄人的孩子们能够锻炼自己面对挫折和不幸的能力。

然而一年之后,首席大法官罗伯茨领导下的最高法院却真真实实遇到了属于自己的挫折和挑战。在81岁的最高法院法官安东尼·肯尼迪(Anthony M. Kennedy )宣布退休之后,总统特朗普在7月9日提名了一名来自华盛顿特区上诉法院的法官布雷特·卡瓦纳(Brett Kavanaugh)接替肯尼迪的位置。然而在提名之后,心理学教授克里斯汀·布莱西·福特(Christine Blasey Ford)实名举报卡瓦纳曾对她实施了性侵犯,并随后前往卡瓦纳法官提名听证会上作证。9月28日,参议员杰夫·弗莱克(Jeff Flake)要求由美国联邦调查局进行调查,时长以一周为限。10月4日,两党参议院议员分别查阅了调查报告。10月6日,参议院投票通过,确认卡瓦纳成为最高法院大法官,最终的票数为50票赞成,48票反对。

至此,这场极富争议的法官任命才告一段落。然而这一事件却让美国最高法院的公信力受到质疑。媒体Vox的文章认为:卡瓦纳大法官进入最高法院会让很多美国民众变得不信任最高法院。此前,根据美国著名民调机构皮尤研究中心的调查,美国民众对最高法院的态度本正趋好转。这次事件是否会打破这一势头,对最高法院是一个极大考验。

皮尤研究中心的这张图表显示,近几年来,民众中对最高法院的认可比例在逐渐升高,超过半数的民众对最高法院表示认可。Pew Research Center

在卡瓦纳确认成为最高法院大法官的10天之后,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受明尼苏达大学(University of Minnesota)法学院邀请,与法学院1961届校友罗伯特·施泰因(Robert Stein)教授进行了为期一个小时的对谈。通常来说,采访者是审视者,而被访者则处在被审视的位置上。不过作为有志进入联邦法院系统中的法官,被不断的审视和监督则会是必不可少的一道坎。

图左为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图右为明尼苏达大学法学院教授罗伯特·施泰因。Jack Rogers, Minnesota Daily, http://www.mndaily.com/article/2018/10/n-chief-justice-roberts-visits-university-speaks-on-changing-supreme-court

在返回母校执教之前,罗伯特·施泰因教授曾在美国法律行业协会(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ABA)担任执行董事和首席运营官。作为美国最大的法律行业自治组织,美国法律行业协会是整个法律行业准则的制定者。实际上,美国法律行业协会对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监督还辐射到全部联邦法院系统新晋任命的法官上。对于每一位新任命的联邦法官,美国法律行业协会都会给出共分三级的点评:“完全胜任(well-qualified)”,“胜任(qualified)”和“并不胜任(not qualified)”。

2005年7月19日,美国总统布什提名罗伯茨为美国最高法院第17任大法官。在经过参议院表决通过这项提名之前,约翰·罗伯茨在8月17日收到了来自美国法律行业协会的一份“礼物”。在经过了一个由15名成员组成的委员会充分审查了罗伯茨撰写的所有判决和法律辩论意见书之后,一致给出了“完全胜任”的点评。而彼时担任美国法律行业协会的执行董事和首席运营官正是罗伯特·施泰因。时光流转,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间节点,这场访谈中的信息无疑会投射出美国最高法院未来的发展路径,以及首席大法官应对各种挑战将会采取什么策略。

最高法院的立院之本

不代表人民,只代表宪法

在访谈之前,首席大法官罗伯茨首先发表了一段简短演讲,阐述当前形势下最高法院作为三权分立中司法分支应该在整个国家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对于这个问题,大法官罗伯茨给出的答案很明确:司法分支与其他两大分支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司法分支不代表人民(People),只代表宪法(Constitution)。最高院的法官的职责就在于解释宪法和法律。

这句话看似充满矛盾。如果我们翻开美国宪法,序言的第一句话这样写道

我们,美利坚合众国人民,为了建立更完善的联邦,确立正义,保证国家安定,提供国防,促进公共福利,并确保我们自己和后代享受自由,特此订立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We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 in order to form a more perfect union, establish justice, insure domestic tranquility, provide for the common defense, promote the general welfare, and secure the blessiongs of liberty to ourselves and our posterity, do ordain and establish this Constitution for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如果光看这句话,宪法本身正是人民意志的体现,但为何大法官说司法分支不代表人民,只代表宪法呢?随着演讲继续进行,这个矛盾得以逐渐解开。罗伯茨举出了几个重要判决进一步解释:如果没有司法独立,就没有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Brown v. Board of Eduacation)、西弗吉尼亚州教育委员会诉巴内特案(West Virginia v. Barnette)和扬斯敦钢铁板材管材厂诉索耶案(Youngstown Sheet & Tube Co. v. Sawyer)。在这三个判决中最高法院分别维护了黑人能够与白人共同上学的权利,学生基于宪法第一修正案不向国旗敬礼和宣誓效忠的权利以及钢铁厂免受行政部门恣意接管的权利。和其他大量的最高院判决一样,这些案例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最高院通过解释宪法保护了少数人的权利。这也是在美国三权分立体制下,司法分支主张其应当保持独立的原因:在代议制民主的框架下,行政分支和立法分支由民选产生,具体人选取决于所获选民票数的角逐。这样一来少数群体未必有足够力量抗衡社会上的大多数人,因此行政分支和立法分支有时候会做出严重伤害少数人利益的决策,而司法分支必须在这种时刻通过解释宪法来做出平衡。回过头来再看,司法不代表人民的说法似乎变得合理,其背后的内涵正是司法独立。这是一种凭借少数人智慧的精英主义对抗多数暴政的平衡机制。

最高法院的人事关系

法官之间如何相处

那么如何能够履行司法独立的职责呢,首席大法官罗伯茨指出最好的方法就是最高院的几位大法官之间能够齐心协力凝聚在一起。这种凝聚力不仅仅是表面上的礼貌客套,而是共同致力于在案件审理的每一步上都能够真诚地和彼此交换观点和想法。几位大法官不能为某一党派或某种利益服务,而应该服务整个国家。

要真正实现这个目标确实不容易。2018年10月6日,参议院对总统提名的大法官卡瓦纳的最终投票结果为50票支持,48票反对。其中48票的反对票中全部为民主党参议员,而50票的支持票则有49名共和党参议员和1名民主党参议员。这种强烈的党派差异很难不让人怀疑大法官的任免是否也已经成为党争的产物。

《纽约时报》制作的参议院投票的票数和党派关系图表,https://www.nytimes.com/interactive/2018/10/06/us/politics/kavanaugh-live-vote-senate-confirmation.html

即便大法官在就任后在终身制的制度保障下,能够免受党派之争的干扰,但其本身意识形态上的激烈碰撞也很难保持齐心协力的凝聚力。而作为首席大法官,有时候确实需要一些比其他大法官更高的视野和智慧。

历任首席大法官中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做到调和折中其他几位大法官,并把大家凝聚起来。来自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的沃伦·伯格(Warren E. Burger)是美国最高法院第15任首席大法官。在明尼苏达大学获得本科学位,圣保罗法学院获得法学学位之后,沃伦·伯格先后在律师事务所、司法部以及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工作。1969年,美国总统尼克松提名伯格成为第15任首席大法官,并获参议院批准通过。然而在其长达17年的任期内,同事却对其颇有微词。

伯格首席大法官确实不善于处理最高院当中微妙的人际关系,以致于在这段时间和他的数十年好友哈里·布莱克蒙(Harry Blackmum)友情破裂。布莱克蒙与伯格同样来自明尼苏达州的圣保罗市,两人从幼儿园时期就相识。在伯格进入最高院的一年后,布莱克蒙也顺利成为了最高院的大法官,和伯格并称“明尼苏达双子星”。随后导致两人关系破裂的原因一方面是意识形态上的差异,另一方面则源于伯格处理各法官之间的工作关系的方式上。通常来说,判决的撰写分配是一个大问题,规则是当首席大法官在多数方时,由他指派一人撰写法院意见,而首席大法官在少数方时,则由多数方中资历最高的大法官指派。而伯格大法官则有时在少数方时也试图指派某一法官撰写法院意见,引发了同事的不满。

这种不满最终甚至以一种极富戏剧化的方式爆发出来。最高院当时的另一位大法官波特·斯图尔特(Potter Stewart)一反常态接受了《华盛顿邮报》记者鲍勃·伍德沃德(Bob Woodward)的采访,披露了伯格法院的种种内幕。这些材料最终于1979年出版成书,题为《最高法院的弟兄们: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要案审理纪实(The Brethren: inside the Supreme Court)》。当然,由于这种方式实在属于非常手段,大法官斯图尔特在书出版的两年后宣布辞职。

接替伯格成为第16任首席大法官的伦奎斯特(William Hubb Renquist)自然意识到了其中的问题。于是他在案件分配问题上做出了重大调整:在完成一个案件前,该法官不能再被分配新的案件。而当伦奎斯特自己处于少数观点时,也决不干扰案件的分配。

在这次的访谈过程当中,施泰因教授同样问及了这一话题:“作为首席大法官,有一项权力是在处于多数方时指派一名法官撰写法院意见。在这一过程中通常会考虑什么因素?”

罗伯茨大法官表示指派案件就像解开一个谜团,这个过程他乐在其中。第一要考虑的因素是判决本身的说理因素,即便有8个大法官意见一致,但要考虑的是指派给说理最具有说服力的那一位。第二要考虑的因素是这个大法官是否能够顺利完成,如果手上已经有好几个判决,那么必须平衡整体的工作量。第三个要考虑的因素是让每个法官同时有一些容易的案子,也有一些困难的案子;有一些全票同意的案子,也有一些争议焦灼的案子;有一些影响广泛的案子,也有一些不那么有趣的案子。第四个要考虑的因素是案件的具体领域,最好不要出现某些大法官反复在写某一领域案件判决的情况。第五个要考虑的因素是大法官之间的支持反对关系,如果两个大法官总是分别出现在同一案件中对立的观点上,则要考虑下一个案件安排两人站在同一阵营。罗伯茨毕竟曾担任过伦奎斯特的法官助理(Clerk),对于案件分配在保持最高院凝聚力上的重要性显然也有很深刻的理解。

最高法院的公众面向

谁是大法官的“观众”

访谈的第二个话题转换到最高院如何处理公众关系上,施泰因教授问道,普通民众很多人对最高法院了解不多,我想到我在美国法律行业协会时一项调查的结果显示,多大半数的民众不能说出一个最高院大法官的名字。这种对最高法院的缺乏了解对你来说是一个问题吗?

美国有线电视频道(C-SPAN)在2018年8月所做的调查显示,52%的受访者没法正确说出至少一名大法官的名字。其中被正确认出最多的大法官是鲁斯·巴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但也只有25%。

对此,罗伯茨大法官的回答是这既是问题又不是问题。首先如果只是不了解大法官的名字的话倒不是一个问题,某种意义上可能反而是一件好事。之所以大法官都身穿黑色长袍,原因之一就在于显示大法官的个人观点和个性特质对做出正确判决没有任何影响。对于法官个人形象的问题上,不是所有大法官都会认同罗伯茨的观点。大法官鲁斯·巴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就是一个例外,印在公众心中的印象并不是那个身穿黑色法袍的金斯伯格。出众的气质和优秀的衣品是一方面,更主要的原因是金斯伯格本身维护女性及少数群体权益的司法主张。在社交媒体上,金斯伯格已经成为女性主义者的偶像和文化符号。

罗伯茨大法官接着说道,但是公众对于最高法院如何运作,以及司法分支和其他两大分支的差异的了解则很有必要。实际上公众与最高法院接触最主要的途径有两个:旁听庭审和查阅判决书。这两个话题在这场访谈中也被先后提及。

通常来说,法院的庭审都是公开的,因此民众是允许进入法庭进行旁听。但是最高法院是否应该允许照相和摄像设备进入一直是有争议的问题。长期以来,主张允许摄像设备进入最高法院的人认为通过摄制并通过电视广播最高法院的庭审过程能够促进公众对最高法院的了解,同时也能让最高法院更加透明。在美国,电视仍然是民众获取资讯最重要的途径。但反对的理由则是摄像会减损大法官和最高法院的权威。自1988年以来,美国有线电视频道就一直向最高法院要求获得拍摄许可,毕竟包括国会辩论,白宫新闻发布会等活动都是通过美国有线电视频道向全国民众进行广播。但最高法院的态度一直很坚决:不允许摄像设备进入最高法院。

对于这一问题,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再次重申了最高法院的立场,认为虽然允许对最高院庭审过程进行摄制广播确实能够达到教育民众的效果,但是这并非最高法院的任务。最高法院的任务不是教育民众,而是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按照法治精神解释宪法和法律。同时,允许摄像设备进入法庭的话,会对庭审产生妨碍:在这种情况下,律师会在镜头前做出不同的表现,几位大法官也会表现得不自在。两相权衡下,现在的选择是正确的。同时,庭审结束一小时之后,最高法院会公开庭审的文字记录,庭审录音则在一周后公开。

公众接触最高法院的另一个途径是通过查阅最高法院的判决书。通常我们会认为法律判决是艰深晦涩的,即便是在专门培养法律职业人的法学院里,那一本本大部头的案例教材(casebook)都是每一个学生的痛苦之源。在这次访谈中,施泰因教授提出的一个问题就是:当你在撰写判决的时候,你的目标受众是谁?是你的同事,律师,法学院教授还是普通民众呢?

罗伯茨大法官的回答是,我的目标受众是我的三个姐妹,她们并不是律师,只是有智识的法律行外人,她们也不住在华盛顿,她们只是对政府和公共事务保持关注。所以像她们这样的一类人对很多公众议题不会有任何先入为主的成见。我想让任何像她们一样的人能够理解最高法院所做的事情。从这个意义上,所有的判决都是为了让公众能够理解的,公众不需要明白判决中的每一个微妙细节,但是他们能够理解双方的争议焦点是什么,法院为什么做出相应的判决,即便有的时候律师和法学院教授会对我表示失望,因为我没有去细究每一个法律制度上的微妙之处。

有趣的是,大法官罗伯茨确实努力试图践行这个目标。在2008年的一份判决的异议意见部分,罗伯茨引用了歌唱家鲍勃·迪伦歌曲的歌词支持说理。根绝田纳西大学法学教授亚历克斯·隆(Alex B. Long)的一项研究表明,自从罗伯茨大法官在在判决当中引用歌手鲍勃·迪伦的歌词之后,法院判决中引用鲍勃·迪伦歌词的数量大增。

大法官与演讲

足够谨慎但不可或缺

2001年9月28日,在“9·11”事件发生仅17天后,时任最高院大法官的桑德拉·奥康纳(Sandra Day O'Connor)应邀来到纽约大学(New York University)法学院主持法学院新楼的破土动工仪式。在这个特殊的时间节点,她强调了美国所遭受到的创伤将会导致国家法律的变化,其中孕育着公民权利和国家安全的紧张冲突。2013年美国国家安全局前员工斯诺登爆料的棱镜计划似乎是这一预言的实现。奥康纳本人在诸多重要判决当中充当了偏向自由派的“摇摆票”。

2017年10月,媒体报道制片人哈维·韦恩斯坦性骚扰之后,一场发端于社交网络的“#MeToo”运动席卷开来,至今一年的时间内,许多女性公开举报曾经遭受到的性骚扰侵害。而福特教授对大法官卡瓦纳的指控也被形容为法律行业的"#MeToo"运动。2018年9月28日,大法官金斯伯格受邀来到乔治城大学(Georgetown)法学院发表演讲,在这个同样特殊的时间节点,她表示“#MeToo”运动也让她深受鼓舞。作为女性主义的旗手,金斯伯格是女性主义运动在最高院的守护者。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出于职业特点的原因,往往需要谨言慎行,即便是在参议院提名确认听证会上都惜字如金。在整场演讲和访谈中,大法官罗伯茨没有对任何一个个案发表意见。但另一方面,向公众正确地传递信息,和公众进行交流是保证最高法院顺利运作的重要步骤。而在重大的时间节点,大法官演讲中传递出的新信息会产生深远影响,值得更多的重视。

1.2018年施泰因教授与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在明尼苏达大学的完整演讲和访谈视频:https://www.law.umn.edu/news/2018-10-22-video-available-2018-stein-lecture-featuring-chief-justice-john-roberts.

2.作者“薄言采之”在公众号“有时言语”发布的此次演讲和访谈的中文翻译:我不代表人民:罗伯茨大法官明尼苏达访谈纪实.

3.Vox对卡瓦纳确认成为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影响分析:https://www.vox.com/policy-and-politics/2018/10/6/17915854/brett-kavanaugh-senate-confirmed-supreme-court-legitimacy.

4.杰弗里·图宾著,何帆译:《九人:美国最高法院风云》,上海三联书店2010年版。(英文版:Jeffrey Toobin, The Nine: Inside the Secret World of the Supreme Court.)

5.关于大法官金斯伯格如何成为社交媒体符号的报道:https://www.npr.org/sections/itsallpolitics/2015/10/26/450547606/notorious-rbg-the-supreme-court-justice-turned-cultural-icon.

6.关于最高法院是否应当允许摄像设备进入的报道:

https://www.nytimes.com/2010/03/14/opinion/14sun2.html.

7.关于鲍勃·迪伦与法官的判决关系的报道:

https://www.nytimes.com/2016/02/23/us/politics/how-does-it-feel-chief-justice-roberts-to-hone-a-dylan-quot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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