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政策是政策制定者采取的一种用来影响人们福祉的社会行动。
按照学者(Midgley et al., 2000:4-5)定义,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首先是通过旨在提升人们之福祉的政策,如为改善社会状况,建立新的社会服务项目。
其次,通过经济、环境或其他政策来间接影响社会福利,例如,提升贸易量的经济政策可以增加新的就业机会,从而会提高相关行业从业者的收入和福利。
第三,社会政策可能对人们的福祉产生非预期的影响。事实上,着眼于某一群人的政策可能会为另一群人带来非预期的后果。也许正因为此,社会政策可能会“好心但不办好事”,有时它们会引致“负福祉”(illfare)(Titmuss, 1964: 42)。比如我们常说的扶贫,有一些扶贫政策反而会使贫困者被污名化或者陷入到依赖循环之中。
而社会政策也不一定是绝对公正的,有时候政策的建立就是要让一部分人无法获得福利。比如二战时期纳粹德国消灭犹太人的社会政策,再比如当代针对国际移民和难民的政策等。
但即便如此,我们也比较容易去分辨社会政策的好坏。业界通过社会政策的本质特征“社会性”来判断。所谓“社会性”是政府及其他机构对困境人士基本生活的关心和帮助,对人的尊重及其社会性生存或生活质量的看重,对人们生活的社会整合或社会进步状态的追求。至于财富再分配、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的传递则是社会政策的“社会性”得以实现的必不可少的条件和形式。这也就是说,社会政策的最基本的东西是以人为本的价值,它通过政策的出发点、实施行动与过程以及实施的结果表示出来。
正如有学者称,社会政策应该关心人和服务人、它作为国家责任应该覆盖全体社会成员、其价值目的是满足民生的基本需要(景天魁,2010)。因此,在有利于老百姓的社会政策应尽可能公正公平,回归对于人的需求的关照和关注之上。同时,社会政策应致力于解决和缓解社会问题,为社会成员提供更舒适、更具发展性的社会环境。
参考资料:
《社会政策概念辨析》,黄晨熹,《社会学研究》2008年4期。
《"我国社会政策的“自性”特征与发展》,王思斌,《社会学研究》2019年第4期。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