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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租赁“新政”来了。

3月17日,深圳住建局发布《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住房租赁有关工作的意见》。

其中提到要保持租金稳定、不得强制要求减租、不得阻止租客进入小区、为租赁企业提供贷款贴息支持等等。

此外,通知还放开了现场带看,但一次性不得超过3人。

以下是意见的部分重点:

1、保持住房租金价格稳定。

疫情期间,住房租赁企业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保持住房租金水平的稳定,杜绝哄抬物价、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

2、引导依法理性减免租金。

住房租赁各方当事人应本着守法守约、互谅互让原则,协商分担疫情造成的租金损失,任何一方不能违法强制要求对方作出让步。

3、为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贷款贴息支持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向住房租赁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对受疫情影响到期还款困难的住房租赁企业,可予以展期或续贷,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4、允许线下带看,但一次性不得超过3人

鼓励住房租赁企业提供VR 看房。确需带看的,应提交名单以及相关证件提前申请;业主个人出租住房,确需带看的,需由业主本人带看。

一次看房总人数不超过3 人(含业主房或租赁企业员工)。

以下为本次意见全文。

文件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

意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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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楼事、深圳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