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滥用“微权力”滋生腐败严重损害农村群众利益影响恶劣需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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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无论大小,只要处于监管盲区,便有滋生腐败的隐患。一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加上各方面监督乏力,导致滥用村级“微权力”带来的腐败问题难以被及时发现,严重损害农村群众利益,影响恶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一方面要强力纠治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成群”、基层“微腐败”量大面广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坚决惩治在扶贫项目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另一方面,须切实给村级“微权力”戴上紧箍,使其在制度笼子里和无处不在的监督网内规范运行。

一些“村霸干部”横行乡里,有的人热衷于以钱买“官”、当“官”捞钱,有的人以宗族势力和暴力等手段破坏基层选举,多地村民反映他们“告不倒、打不掉”

有的“村霸干部”看起来是“能人”“致富带头人”,有的善用小恩小惠收买人心;背地里,他们却慷国家之慨,蒙群众之眼,肥一己之私

挖掉“村霸干部”毒瘤,是一段时期内的专项斗争,更是净化农村政治和社会生态的系统工程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一些长期把持基层组织、以权谋私、祸害乡邻的“村霸干部”受到雷霆痛击。多位学者和农村有觉悟的老百姓建议,应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能力建设,健全完善村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推动监察和政法力量延伸到村级治理,提高基层组织政权的治理效能。

在海南、湖北、湖南、河北、宁夏多省区,《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调研发现,一些“村霸干部”横行乡里,有的人热衷于以钱买“官”、当“官”捞钱,有的人以宗族势力和暴力等手段破坏基层选举,多地村民反映他们“告不倒、打不掉”,败坏了党群关系,严重扰乱了农村社会秩序,侵蚀着党的基层治理根基。

笔者发现,在山西被纪检部门处理过的案件中“村霸干部”大多作风骄横,喜欢采用暴力、恐吓、威胁手段欺压百姓、横行乡里,群众怨声载道。有的“村霸干部”曾被判过刑,但仍然长期把持基层政权,通过农村土地等资源非法牟利。

为什么一些长期盘踞一方的“村霸干部”告不倒、打不掉?该如何预防和打击新“村霸”滋生壮大?受访村民、基层党员干部、律师、学者认为,治本之策还需从完善制度,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着手。同时,县、乡俩级政府个别领导干部充当村干部“保护伞”结成利益团伙。村民向县乡俩级政府反映的问题被其保护伞能推就推,能和稀泥的就和稀泥,一定“罩不住”就进行恐吓和打击报复,最后,反映问题的村民只好忍气吞声。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要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规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

如何准确理解把握“不敢”“不能”“不想”的内在联系,把“三不”作为一个整体加以推进?这是与会同志热议的一个话题。

强化一体推进“三不”的协同性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必须统筹联动,增强总体效果。在去年召开的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有机整体,不是三个阶段的划分,也不是三个环节的割裂。要打通三者内在联系,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思想觉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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