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靖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张涛同志为靖边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决定张涛同志为靖边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颁发任命书
宣 誓
表态发言
靖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白春阳向张涛代院长颁发了任命书。张涛代院长手抚宪法,进行了庄严宣誓,并作表态发言。张涛表示:感谢组织信任,今后坚持做到加强学习,精诚团结,牢记使命,自觉接受监督,修身尚学,严守自律底线。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凝心聚力,开拓创新,拼搏进取,力争上游,为把靖边法院各项工作带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谱写靖边法院审判事业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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