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9号)

根据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报,西昌市为疫情低风险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和有序复工复产的统一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全市生产生活秩序恢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居民小区不再实行封闭式管理。各社区(村)要继续认真做好外来人员排查登记,重点对境外来昌人员、高风险地区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和登记申报,严格管控群体性聚集活动规模,大力提倡喜事、丧事简办。

二、 全面恢复酒店、宾馆、超市、便利店、理发店、购物中心、批发市场、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等经营场所正常营业。

三、 全面恢复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正常营业,限制大规模集体性聚餐和大规模宴席(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

四、 有序开放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公共场所,影院、歌舞厅、KTV、网吧、酒吧、茶楼、棋牌室、农家乐、游泳馆、健身房等各类室内运动场所和休闲娱乐场所。

五、 落实开放场所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通风、清洁消毒,人员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各经营业主对健康查验发现异常的顾客,按疫情防控规定报告属地社区,有权拒绝不配合、不听劝阻的顾客入场,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行业监管部门和基层社区要加强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六、 西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此前发布的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不再执行。

具体防控措施与相关要求见《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3月5日公开发布)。

西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20日

来源:西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