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醉”原来只是形容美女的“体态酥软如醉”,一个美女每天跟喝醉了一样摇摇晃晃、迷迷糊糊,丰姿怡人确实是非常的美。但是在武则天手里竟然成为了一种酷刑。

吕雉在掌权以后,将曾经最受宠的、威胁到吕雉地位的戚夫人削成“人彘”就已经极为残忍,武则天发明的“骨醉”却“更上一层楼”,令人不寒而栗。

武则天不仅除掉了萧淑妃,也将王皇后扳倒,此时的武则天还没有对她们下毒手,迫使武则天后来发明了骨醉这一刑罚的人其实是李治,李治心软而且顾念旧情,他曾经去过关押王皇后和萧淑妃的地方看望她们,当时李治看到她们二人那么凄惨感到非常的难过,武则天知道后就决定要斩草除根。

于是,武则天就下令将王皇后和萧淑妃的四肢砍断,然后将她们浸泡在酒缸里,这种刑罚就是骨醉。由此可见,骨醉之刑在于折磨,让受刑之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很多人都以伤口撒把盐形容他人对自己落井下石,但未曾知晓伤口滴酒同样巨痛无比。与盐不同的是,酒精滴在伤口非常疼痛,但也可以消毒杀菌让小型伤口快速结痂。四肢被截,如不救治,很快会流血过多而亡。武则天对王皇后和潇妃施以骨醉之刑,就是以最痛苦的方式为两个受刑者续命,达到不停折磨的目的。

而关于武则天刑罚这块,《新唐书》、《资治通鉴》中也多有记载。武后知之,促诏杖二人百,剔其手足,反接投酿甕中,曰:“令二妪骨醉!”数日死。

武则天在位时,除了她自己发明的“骨醉”外,还有“三豹”首创的“驴驹拔橛”、“犊子悬车”、“仙人献果”、“玉女登梯”及周兴的“瓮”刑,索元礼的“铁笼”,来俊臣与索元礼联手的十大枷刑。

“青竹蛇儿口,黄蜂尾后针,两者皆犹可,最毒妇人心”,这是姜子牙说他老婆狠毒的词句,我觉得用在武则天身上再合适不过了,也是由于她的狠毒最后也成就她的一番帝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