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尔丰(1845 - 1911年)字季和,祖籍山东蓬莱,先世为汉军正蓝旗。初以捐纳任职广东,之后历任静乐、永济等县知县,并得到山西巡抚锡良赏识,锡良调任四川总督之后,随之赴四川任职,先后任川汉铁路督办、永宁道道员、建昌道道员、炉边善后督办、督办川滇边务大臣。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二月,赵尔丰护理四川总督,兼办边务。次年二月,清廷任赵为驻藏大臣,仍兼边务大臣,四川总督由其兄赵尔巽继任。宣统元年(1909年)一月,清廷撤赵驻藏大臣职务,专办边务。宣统三年三月,调任四川总督,六月,由川边回到成都。彼时四川保路运动已成燎原之势,武昌起义后,四川响应,赵被迫交出政权,终因镇压保路运动为民军所杀。
后人对于赵尔丰的评价差异比较大,因为其在镇压保路运动中,手段残忍,酿成“成都血案”。然而在赵尔丰经营川边藏的数年里,“所收边地,东西三千余里,南北四千余里,设治者三十余区,而西康建省之规模粗具”,为1939年西康建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其上司锡良赞曰:“忠勤纯悫,果毅廉明,公尔忘私,血诚任事。” 章士钊则评价道:“晚清知兵帅,岑(岑春煊)袁(袁世凯)最有名;岂如赵将军,川边扬英声。”
光绪三十一年二月(1905年3月),发生驻藏帮办大臣凤全一行50余人被杀的巴塘事件。朝廷极为震怒,依四川总督锡良、成都将军绰哈布之议,派四川提督马维琪、建昌道员赵尔丰会同剿办。事件平息后,马维琪回川,赵尔丰留川边督办善后。光绪三十二年(1906)七月,清政府以“四川、云南两省毗邻西藏,边务至为紧要”,决定设立相当于省级建制的川滇边特别行政区,时年61岁的赵尔丰经锡良专折密保,由朝廷赏给侍郎衔,加武勇巴图鲁号,授川滇边务大臣之职。赵尔丰与川督锡良、滇督丁振铎议定川滇边务大臣辖区东起打箭炉,西至达丹山,南抵云南维西、中甸,北至青海玉树,并奏准从重庆、江汉、又江三处海关拨银100万两作为边务开办经费,每年由四川拨银46万两作为行政经费。
改土归流前,川边藏区社会长期处于封建割据纷争、动荡不安的状态,主要存在三种势力,即:土司、喇嘛寺庙和以瞻对(今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为据点的西藏上层统治集团分裂主义势力。土司受封建王朝中央封授各种职衔管辖地方,但王朝中央和地方政府并不干预土司辖境内部事务,而各土司之间又互不相属,形成分散割据局面。由于川边藏族人民普遍信仰藏传佛教,喇嘛寺庙是藏族人民信仰的中心,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号召力,而且大寺拥有众多属寺,大都具有经济和军事实力,干预地方行政,有的则保持政教合一制度,直接管辖地方。
自同治年间瞻对划隶西藏管辖后,西藏上层统治集团以瞻对为据点扩充势力范围,干预土司事务,“川边土司弱者慑其威而甘于输纳,强者估其势而恣为奸横,几若知有藏,而不知有川。”西藏上层统治集团以瞻对为据点扩充势力范围,究竟是为了什么?清政府于宣统元年筹划收回瞻对时,当时西藏地方当局在复禀中毫不掩饰地表明了他们的意图。赵尔丰在致军机处的电报中说:“查阅各禀,远引唐代与吐蕃和亲碑文,俨然自居敌国。且有如不能照所陈准,即与番边土司具禀,只有随意行止。且英人诡谋恃强,所行何事,想在洞鉴,是以先期柬明。”这显然是西藏上层统治集团在英帝国主义策划下分裂川边藏区阴谋的公然表白。
面对鸦片战争以来英国、法国和沙皇俄国相继入侵,西藏危如累卵的局面,赵尔丰临危受命,大刀阔斧地废除土司制度,改设流官管理,以图稳定川边,进而挽救西藏危局。由于川边地理和历史情况的特殊性,由于它与西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清廷对川边藏区的土司制度采取了相当审慎的态度:清初,为了巩固新生的国家政权,朝廷确定保留川边土司制度,以保证这一地区的社会稳定;雍正四年(1726),朝廷在包括四川酉阳土司、天全六番招讨司在内的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大规模推行改土归流,川边土司不在改革之列;光绪二十二年(1896),四川总督鹿传霖曾主张在德格、三瞻(今四川新龙)地区推行改土归流,朝廷也以时机不成熟未予批准。
光绪三十一年(1905)发生驻藏帮办大臣凤全及50余名随员被杀的巴塘事件,促使朝廷最后下决心在川边实施改土归流。川边改土归流大体上经历了四个阶段:光绪三十一年至三十三年(1905-1907).平息巴塘事件,首先在巴塘、理塘改土归流,这是第一阶段;光绪三十四年至宣统元年(1908-1909),解决德格土司兄弟争袭土职纠纷,收缴德格、高日、林葱、春科土司印信,这是第二阶段;宣统三年(1911),赵尔丰赴川督之任前,与代理川滇边务大臣傅嵩休一道,经得荣、白玉、德格到甘孜,收缴孔撒、麻书、白利、东科、朱窝、鱼科、巴底、巴旺、丹东、明正、鱼通、冷边、沈边、咱里土司印信,这是第三阶段;同年赵尔丰赴川督之任后,由傅嵩炼收缴泰宁惠远寺堪布执照和崇喜、毛垭、曲登土司印信,结束改土归流,这是第四阶段。
在政治上,赵尔丰废除土司制度,建置道、府、厅、州、县,改设流官,管理地方钱粮诉讼。对于遵从改流的土司,视其土司等级给予优抚,对抗拒改流的,则没收全部财产,并予治罪。经过改土归流的地方,废除土司统治,设置流官管理,构建了川边现代基层政府的基本框架,它是川边政权建设史上的一个划时代的里程碑。
在宗教方面,赵尔丰吸取了凤全的惨痛教训,虽然也作出了一庙喇嘛不得超过三百人的规定,但鉴于多数寺庙已超出数额,一时难于如数削减的实际情况,变通为将喇嘛名数、年龄注册存案,已过三百者,以后不准再行续添,逐年自然减员,这一措施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寺庙势力的恶性膨胀。为了维护藏区社会政治稳定,赵尔丰严厉禁止寺庙干预词讼和一切地方行政事务。
在经济上,赵尔丰禁止土司、头人、寺庙放高利贷,严禁买卖土地,废除土司、头人、寺庙的经济特权,废除无偿劳役和各种杂派。赵尔丰十分重视垦务,制定了招募内地垦民和当地居民领垦荒地章程,由各县委员兼任垦务委员,管理垦务事宜,使垦务得以迅速发展。同时兴修小型水利,整理灌溉渠道,并在巴塘、稻城、登科等县设立农事试验场或农牧改良所,从内地引进稻、麦、高粱、马铃薯、豆类以及各种蔬菜品种数十种进行试种,向民间推广良种,并改进农具和耕作方法,对川边藏区农业生产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在发展农业生产的同时,赵尔丰也重视发展手工业和新式工业生产。由内地招募的垦民中的泥、瓦、石、木、金银、铁各种工匠应当地人民的需要,准予雇用,于是木匠铺、铁匠铺、金银作坊等应运而生,推动了手工业的发展。新式工业则建立了制革厂、印刷厂、纸墨厂等,使川边藏区有了新的产业部门和产业工人。
在教育方面,赵尔丰创办小学170余所,入学儿童免交书本费、学杂费,供给饭食衣物并免其家庭差徭;设立师范学堂、藏语学堂和巡警学堂,培养川边紧缺的师资、藏语翻译和警政人才。这些开创性的举措,打破了寺庙对于文化教育的垄断,为藏汉各族青少年提供了接受科学文化知识的场所和机会,有利于川边藏区的长远发展。
赵尔丰极力兴办医药事业,以改变川边藏区缺医少药的状况,先后在巴塘、盐井、定乡(乡城)、稻城、河口(即中渡,今雅江县)、登科(邓科)等县设官立医药局,从内地采购中药材开设药铺,延请内地中医,由公家给予薪资,免费诊病。并设牛痘医生按时为小儿放种牛痘。
1903年英国再次武装侵略西藏,1904年9月侵占拉萨,胁迫西藏地方政府签定《拉萨条约》,清政府电示驻藏大臣有泰:“切勿画押”。可见清政府在西藏问题上对西方列强的妥协是有底线的,这个底线就是西藏不能从中国领土中分裂出去。非但如此,朝廷还指派行事果断干练的赵尔丰出任川滇边务大臣和驻藏兼川滇边务大臣,目的很明确,那就是加强控制,稳定藏区,制止分裂。这时的赵尔丰,已是60多岁的老人。
轰轰烈烈的川边改土归流,因赵尔丰的倒台而最终付诸东流。赵尔丰以强大的军事力量作后盾、以政治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剥夺了土司、寺庙的权力,触动了土司、寺庙的根本利益,土司们昔日赖以主宰一切的、曾经给他们的家族带来世代荣耀和滚滚财源的绝对权力顷刻间化为乌有,他们反抗的剧烈程度可想而知。
赵尔丰以军事力量扶持起来的川边流官政府大都是框架性的政府机构,这些机构的巩固完善和正常运转远比军事占领复杂得多,因为四川保路运动发生,清王朝在川边的军事力量空虚,初创的流官政府由于缺乏一个较长时间的有效整固期,要么垮台,要么名存实亡。平息巴塘事件和乡城桑披寺叛乱后,赵尔丰几乎没有遭到抵抗就占领了川边全境,土司的封号虽然撤了,但元气未伤,为后来的土司制度复辟留下了伏笔。(彭忠富/整理;参考文献《清末赵尔丰川边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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