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大部分群众都能够自觉做到不聚餐、少出门,不给疫情防控工作添乱。但仍有个别人抱有侥幸心理,3月20日晚,唐山市交警六大队就查获了两起酒驾行为,嫌疑人血液酒精浓度分别达到24.5mg/100ml、32.8mg/100ml。

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交警六大队坚持以各公安检查站和疫情防控点为依托,采取“轻微违法批评教育,一般违法现场纠正,严重违法绝不放过”的原则,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兼顾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月20日晚21时15分许,交警六大队安监中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园区道住友路口东侧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过程中,发现一辆冀B牌照小轿车在检查点前方调头,形迹可疑。驾驶人张某某在面对民警询问时精神紧张,言辞含糊,面色发红,步态摇晃,存在酒后驾驶嫌疑。随后,民警对当事人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发现当事人血液中酒精浓度达24.5mg/100ml,属饮酒驾驶,张某某心存侥幸地认为疫情防控期间交警不会查酒驾。民警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21时30分许,执勤民警又发现一辆银色小轿车突然停靠在执勤点前方,民警驱车上前进行问询,驾驶人王某某下车配合检查时步履异常,眼睛发红。民警对当事人进行了进一步调查,发现当事人存在酒后驾驶嫌疑,当事人呼气式酒精检测血液酒精浓度达到32.8mg/100ml,属饮酒驾驶。王某某对办案民警表示,他认为交警忙着疫情防控工作,不会查处酒驾。民警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做出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民警提示,疫情防控期间交警部门绝不会放弃对于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惩处打击,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燕都融媒体记者吴艳丽 通讯员杨学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