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消息,结合正在开展的“走遍保定”生态文明教育实践行动,望都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公安局进一步加大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力度,查处了多起露天焚烧案件。现将两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3月18日下午,按照工作安排,黑堡派出所在巡逻至335省道固现村路段时,发现有人在田地里点火,民警立即上前予以制止。经查,渠某某(男,50岁,唐县仁厚镇坛下辛村人)在明知四周系干燥秸秆等易燃物品,仍在具有火灾隐患的田地里使用明火焚烧秸秆。当日因大风恶劣天气,渠红军的行为不仅破坏了环境,还极易造成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对渠某某依法做出行政拘留三日处罚。(因疫情防控需要暂缓执行)

3月19日6时16分,13时30分,赵某某(男,65岁,望都县固店镇许庄村人)、张某某(男,63岁,望都县固店镇南岗子村人),在明知四周系干草等易燃物品,仍在具有火灾隐患的田地里使用明火焚烧树枝树叶、杂草等物,被乡镇干部和固店镇派出所民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赵某某、张某某行政拘留三日。(因疫情防控需要暂缓执行)

凤凰网河北 二清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