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之初氏族社会大多是处于群婚乱伦状态,婚姻制和私有制是相伴而生的。
在父系社会,由于男子是私有制社会的主体,女子一直被看作男子的财产,所以多数古代社会是一夫多妻制。据说直到今日,世界上还有60来个国家或民族没有废除一夫多妻制。以色列也只是在上个世纪50年代才废除了一夫多妻制,但这并不是依据圣经的要求而是世界文明的影响。
为叙述简便起见,本帖所说的一夫多妻主要是指一夫一妻多妾。
圣经要求一夫一妻吗?持这种观点的人的圣经依据是1、上帝造人,是造了一男一女;2、(创2:24)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太19:6)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但本人认为,上帝造人一男一女的原因,并不是为了表明他要求一夫一妻制,实际上神也完全可以一次制造多人,规定必须一夫一妻,谁能不服从呢?
只造
好在玛拉基书揭示了这个谜底:“虽然神有灵的余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单造一人吗?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愿人得虔诚的后裔”(注1)。看明白了吧,上帝只造一男一女为的是要人得虔诚的后裔!
而“二人成为一体”,“夫妻二人”等并不是在说一夫一妻制,只是在强调丈夫和明媒正娶的妻子二人组成一个和睦牢固的家庭。这里不需要提及偏房小妾,因这些人是家中花钱买来的使女,不用明媒正娶,在家没有地位,是物化的生育工具。当然也绝不容许苦待她们,圣经中有这样的教诲和事例。
犹太人一直是多妻制的,却不能说犹太人都读不懂旧约,也不能说大卫所罗门都读不懂摩西五经。申命记中摩西说王不能为自己多立王妃,没说不能立,实际上也是对多妻制的认可。多妻或一妻是自由的,个人根据自己的情况而定。
如此看来,上帝并不规定人类必须一夫一妻或一夫多妻,他只要人类敬虔,人口繁多,遍满地上。如果上帝在造人时就命定一夫一妻制,但是不入诫命从来不说,还又容许人们我行我素,这就奇怪了。
就基督教而言,因为当时的多妻背景,我觉得袍哥不会拒绝多妻的男子加入教会,也不会不准无子的教徒纳妾的。但袍哥要求教会长老等是一夫一妻的,儿女也都是信主,这是因为一夫多妻家庭多有负面新闻家庭纠纷,实在不义,不足以服众和言传身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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