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纪通〔2020〕7号
中共耒阳市纪委
耒 阳 市 监 委
关于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
通 报
近期,耒阳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东湖圩镇小山村原党总支部副书记谭冬清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截留村民危房改造补助款和索拿卡要问题。谭冬清在任东湖圩镇山田村(现并入小山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于2013年和2016年,利用职务之便,两次截留2位村民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15400元,同时向村民索取茶油40斤、蓝色芙蓉王香烟2条。2020年3月,谭冬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小山村党总支部副书记职务,截留的15400元危房改造金已退还给群众,向村民索要的财物折价2000元已退还给群众。
2.灶市街道办事处花石村原党支部书记龙冬明、原村主任郭祥庚截留挪用救灾款问题。龙冬明、郭祥庚在任灶市街道办事处花石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期间,2006年至2008年该村共收到上级拨付救灾款45780元,仅将该笔救灾款中的15650元用于救灾,结余的30130元均被挪用于村级日常开支,未专款专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2月,龙冬明、郭祥庚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2起典型案例,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是人民群众最痛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必须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查处力度,营造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浓厚氛围,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中共耒阳市纪委
耒 阳 市 监 委
2020年3月23日
来源:耒水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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