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意识,一刻不能放松。3月22日上午,江苏省卫健委发布,宿迁市出现了1例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然而这两天,网上却频频爆出隔离人员不配合防控工作的新闻。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六类行为将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全面严防外来输入!

宿迁中院刑一庭二级法官白金就此接受宿迁电视台《楚风夜话》的采访,一起来了解一下。

入境后拒不配合防控工作,后果如何?宿迁中院法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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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后拒不配合防控工作,后果如何?宿迁中院法官说……

三月十六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六类行为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宿迁中院刑一庭二级法官 白金

这个罪按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话,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对单位如果触犯此罪的话,那么也应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责任人依照前款个人的犯罪定罪处罚,所以说目前出入境的人员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依法配合相关单位进行检查隔离。

此外,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及上级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坚决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按照“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要求,2月8日,宿迁中院出台《关于严惩妨碍抗疫十类犯罪和依法护企暖企十项措施的通告》。

《通告》围绕依法防控疫情和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两方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创新工作举措,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体系。一是严惩妨碍抗疫十类犯罪。紧密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聚焦涉及疫情防控十大常见违法犯罪行为,明确行为底线和违法犯罪的红线,有针对性地震慑在疫情防控工作有可能发生的违法犯罪,保障促进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二是完善护企暖企司法措施。我们将加大司法帮扶力度,推动涉企纠纷的多元化解,创新优化诉讼服务,审慎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妥善审理商事合同纠纷、劳资纠纷和涉企金融纠纷,加强企业破产案件审判工作,优化涉企案件执行工作,切实降低企业诉讼风险、减轻企业诉讼负担,帮助企业减轻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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