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小伙伴遇到了件烦心事,事情大概是这样的,小王家中小孩在家上网课,需要打印机打印作业,货比三家后,小王很快付款给某商家,想购买一台,想到以后需要维修,有发票比较保障,小王向对方索要发票,但遭到了拒绝,对方表示,要开具发票即需要另外加收5%的费用才可以。

小王对此很无奈,也很不理解,身为交易中的购买方不是有权索取发票吗?像这样卖东西收了费,另外加收费用才给开具发票的行为,是否违法?

收了费,不开发票,要加5%的费用才开发票,显然违法无疑。

按规定,通常情况下销售方发生的销售行为,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基本上大多数情况是这样,像一些特殊情况,由付款方向销售方开具发票,比如涉及农产品的。特殊的情况咱们不过多解释了。

像小王本次交易中的这种购销行为,销售方应按规定开具发票,不开具发票不合法,这毋庸置疑。

现实中,销售方要求加收一定的费用才给开具发票的情形确实存在,成了坊间的一种“习惯”,是非对错,上述已明确。道理也很简单,开具发票对销售方纳税方面会有一定的影响,说白了,就是对此可能需要多交税。

像这种要加钱才能开票的销售方,经营主体通常会计核算不健全,纳税方式多为核定征收,即按一定的税额缴纳税款。开票意味着发生销售行为,需要计缴税额,通过加收费用弥补这一支出,看似合乎情理,其实不然。

通常交易中,无特殊说明,商品的价格是零售价,即我们常说“含税价格”,购买方支付的价款,已经包含着税款,别说销售方不开具发票,违反法规,另外加收费用更是不合情理。

因此,交易活动中,销售方收了费,拒绝开具发票,加收费用才开具发票的行为,违法!对此,我们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

作为消费者的购买方,以通常的思维都人默认商品的价格是含税价格,对于商家,即销售方,可能主观或客观上缺乏这方面的意识,认为销售的商品为不含税价格。如此一来,经济交易中,涉及到发票的开具,双方很容易产生纠纷。

类似这种麻烦,也是可以避免的,很简单,在交易之前,对商品价格先行协商。双方对价格及发票开具事宜,先弄清楚销售价格是否含税。

可能有些人对此不以为然,像这种‘小买卖“才会扯不明月,“大买卖”都签订好合同,不担心这个。真的吗?记得增值税税率变动时,不少签订合同的还同样陷入开具发票与价格纠纷的局面。哦,好像跑题了。

或者,将“询价”养成为一种习惯,问清楚是否“含税“,类似问题迎刃而解。套用一句话,买东西先问价,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开不到发票了。吼吼吼……

大概就是这样,我先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