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编看到了一个令人哭笑不得的案件,今天给大家分享下。

故事的梗概是小强因嫉妒小红养的小猫咪影响了他们两个之前的感情,竟然入室将小红的猫咪带走并杀害。

最终,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小强拘役四个月的刑罚。

小强与小红相识于网络,小强今年28岁,但是从未谈过恋爱,没想到认识小红以后两人迅速就坠入爱河

每天都是你侬我侬,小强感觉自己这一生都从未如此幸福过。

小红也是十分欣赏小强,两人非常幸福的相处了大半年。

没想到两人之间感情的“第三者”居然是一只猫,因为小红是自己一个人居住,而且十分喜爱小动物,就自己养了一只猫。

据小强所说,自从小红养了猫咪以后,两个之前的感情就仿佛出现了嫌隙。小红陪他的时间就变得越来越少了。

小强因为这个原因还多次和小红发生过争吵,但是小红觉得小强简直莫名其妙,不可理喻。

终于有一天小强再也忍受不了这种状况了,小强趁着小红不在家的时候,偷偷的去小红的家把她的猫咪偷走,因为小猫咪不听话小强半路就把小猫咪杀害了,扔在了小区的垃圾箱里。

小红回家后路过垃圾箱时发下了小猫咪,她当时脑袋一下子就蒙了。

然后找到物业调取了监控视频,居然是小强把它杀害了。

人民检察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对小强提起刑事诉讼。

法院考虑到小强认罪态度良好,并且如是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最终法院也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小强拘役四个月的刑罚。

小明说法

谚语说:一个人的家,就是一个人的城堡,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能进。家就是我们温暖的港湾,任何人都不能非法侵入。

我国刑法关于非法侵入住宅罪规定如下

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现实生活中,有些当事人为达到某种目的,往往想通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极端手段逼迫、威胁他人,以为这样能够解决问题。事实上,法律明文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一旦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达到了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程度,就会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小明在此提醒大家,每个人的住宅都是不可侵犯的,没有他人允许擅自进入他人住宅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大家且不可因为自己的一点私欲而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