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问答
是我们新推出的栏目
我们会从网友们提的问题里
选出典型的、人们常问的问题
进行解答
关于社保、入户、出入境、玩乐等问题
都可以问哦
只需要在这篇文章底部留言就可以啦
不过问题要尽量问得详细一点
今日话题:
为什么现在2、3月社保扣费了还没到账?会不会影响我们享受社保待遇?
从2月底到现在
不少小伙伴问小编:
为什么工资条上写扣了社保费
可是却查不到缴纳记录
现在答案来啦
为什么2、3月社保还没到账
我市已暂缓托收2月的企业社保费
2-3月应缴社保费将于3月底前一并托收
届时您可查询相关缴费信息
其实这和深圳市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有关
上下滑动查看详情
▼
一、免征
免征我市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下同)2020年2-6月的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
免征我市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下同)2020年2月-4月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单位缴费。
免征
二、减征
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2020年2-4月的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
三、延缴
阶段性减免政策期间,享受减免政策后仍无力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的用人单位,可延缴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也可延期缴纳,简称社保费,下同),补缴应在疫情解除后的3个月内完成,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享受减免征收社保费政策的用人单位,其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也可延期缴纳。延缴期间参保人应缴未缴的个人缴费金额,待其补缴到账后计入个人账户并计算利息。
四、缓缴
受疫情影响生产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保费(含个人部分),由省人社厅审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最长不超过2020年12月,缓缴期间不加收滞纳金。缓缴期间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应缴费额不计息,期满前由参保单位及时缴费。
注意:缓缴需要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由省人社厅进行审批
其中较多企业关注的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可与延缴政策和缓缴政策是可以叠加使用!
举例说明:
假设疫情在5月底解除,某大型企业在2月至4月享受减半征收,减半征收后的应缴额及5月份的应缴额,可延到8月份缴纳。
但该企业因各种原因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可在7月份申请缓缴,经省人社厅批准,8月至12月可缓缴。021年1月,我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继续执行,符合条件实行浮动费率的用人单位按下调后的费率缴费。
五、阶段性降费及浮动费率政策
根据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至2021年4月30日。
我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现行政策继续执行。自2020年3月起至6月,按照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政策应当上浮费率档次的企业,暂按其所属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2020年2月—2021年1月,我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继续执行,符合条件实行浮动费率的用人单位按下调后的费率缴费。
六、工伤保险按项目参保的减免政策
2020年2月1日以后在减免期内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享受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划型并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
具体计算办法为:按照该项目计划施工所覆盖的减免期占其计划施工期的比例,折算减免工伤保险费。
其中企业延交、缓缴
可能会导致个人账户信息更新延迟
那这会影响我们享受社保待遇和社保权益吗
这个问题也得到了官方的解答
会不会影响我们享受社保待遇?
社会保险待遇:
疫情期间参保人依法享受的各项社保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正常发放。延缴、缓缴期间,社保部门将继续做好个人权益记录,确保养老、工伤、失业等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图源:本地宝小培
以企业养老保险待遇为例,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延缴的,对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延缴前的缴费情况核发养老保险待遇,待延期缴费实际缴纳到账后视同正常缴费重新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并补发待遇差。用人单位可优先为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
图源:本地宝小培
社会保险权益
在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实施期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工作,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如员工因其他政府部门需要共享比对社会保险数据(如子女入学、车牌摇号、买房等),按照个人社会保险权益记录不受影响的原则,视同社会保险数据已缴费到账,不影响关联业务的审批。
图源:本地宝小培
还是有疑惑?
下面这张图为你答疑解惑
想要有人跟你解说?
可以查看详细解读惠企16条直播回放哦
小编有话说
关于社保你有什么不了解的
可以在留言区留言哦
小编会选取比较典型的
发文统一告诉大家哦
-END-
投稿 & 合作 & 建议 & 联系
合作QQ | 4009999087
合作电话 | 4009999087
注:手机QQ添加时,若无法找到,请选择"找公众号"即可添加
...
文章由深圳本地宝整理发布,转载请联系授权
编辑 |烟花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