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加拿大是联邦制国家,掌握国家大权的是民选的总理。但加拿大还有一个奇怪的国家领袖叫做加拿大总督,听起来很有殖民主义色彩。那么加拿大总督到底是干什么的呢?

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

首先是代表英国女王,行使王权,是英国女王在加拿大的象征。加拿大以前是英国的殖民地,公元1867年英国人以君主政体创建了加拿大自治领,英国女王同时也是加拿大的君主。但是英国女王居住在英国本土,无法到加拿大行使自己的王权,所以就任命加拿大总督代表自己行使权力。

当时的加拿大总督都是由英国本土的贵族担任,是由英国政府任命,报女王批准的。总督掌握加拿大所有的军政大权,是加拿大真正的王者。当时的加拿大总督说穿了,就是代表女王和英国政府来掌管加拿大的。所以加拿大建立初期的总督和英国的印度总督、新加坡总督等殖民地总督是一样的,都是英国政府派来管理殖民地的。

现任加拿大总督

二战以后,英国的实力出现断崖式衰落,根本无力掌控海外殖民地,加拿大取得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独立后的加拿大仍然尊英国女王为自己的君主,女王仍然是加拿大的国家元首。所以加拿大仍然需要总督,这个代表和象征女王的职位,来表明加拿大仍然效忠于女王,是女王的领地。但是加拿大已经完全独立,自然不可能再让英国政府来任命总督。

所以从1952年起,所有的加拿大总督都是由民选的加拿大总理提名,然后报女王批准。而且1952年后的加拿大总督都是加拿大本土人,总督虽然需要英国女王批准,但这只是一个象征性过程,女王从来不会否决,也没有权力否决加拿大总督的人选。

加拿大总督和女王

其次是履行国家元首的职责,加拿大的国家元首是英女王,不可能来加拿大履行国家元首的职责,所以总督还要履行国家元首的责任。例如召集或解散议会,主持总理、最高大法官、内阁和枢密院的就职仪式,统帅三军,当然都是名义上的。

实际上加拿大总督权力受到宪法很大的限制,根据加拿大宪法,总督召集或解散议会必须在总理的提议下进行,其职责的履行必须遵循各有关部长的建议。加拿大政治学家指出,总督的职位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媒介或公共使者角色,具有这方面经验的人能很好地胜任。

现任加拿大总理

所以说总督在加拿大有点“虚君”的意思,几乎没有啥实权。因此加拿大对于总督人选要求很少,没有从政经验也可以,就连移民加拿大的华人也曾担任过加拿大总督。虽然总督权力不大,但享受的待遇却很不错。

例如加拿大总督出行,都有加拿大皇家骑警陪同护送,也不用在意红绿灯;称号升级成阁下,正式文件中,都要尊称总督为尊敬的某某总督阁下;上任以后立即获得加拿大荣誉勋章中的头等勋章等。

女王

另外英国以前的殖民地在独立以后,仍然有15个国家尊奉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为君主,例如澳大利亚、新西兰、图瓦卢等,这15个君主国家中也有总督一职,意义和加拿大总督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