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家长们心心念念的开学时间

终于看到希望的苗头啦

近日,深圳教育局发布

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准备指令下来了

孩子开学还会远吗~

招生工作也准备启动了

龙岗区2020年招生政策正在公示

龙岗区2020公办中小学招生政策

据龙岗发布消息,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龙岗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作出相应微调,于2020年3月25日-3月31日进行公示。

接下来就和窗妹一起看看

具体的政策内容有哪些调整

报名条件

小学一年级:

必须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初中一年级:

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报名材料

积分入学分值表

最近很多人的社保

都没有2、3月份的缴费记录

这是因为社保局暂缓托收了

那么,会不会影响学位申请和积分?

2020龙岗区公办中小学报名答疑

Q:

因疫情社保断缴、居住证有效期等受到影响怎么办?

A:

因疫情期间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社保断缴、新旧证件有效期暂时无法连续等情况,疫情结束后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影响报名资格

2020年因疫情影响,社保将只验核养老险累计缴交月数。

Q:

计生加分怎么办?

A:

根据卫健部门相关政策,全市计划生育加分项目调整为: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独生子女需计生加分的,请到社区工作站进行计生登记。

Q:

租住商品房,尚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怎么办?

A:

学位申请的住房材料必须是住宅类用途,商务公寓、商铺、工业用地宿舍等非住宅用途的居住材料不可用作申请学位。

疫情期间为减少人群聚集,租住商品房且未办理租赁凭证的目前可通过预约办证

在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网上预报名阶段会增加填写业主相关信息完成填报的便民方式,在2020年6月16日前补办房屋租赁凭证,并提交、更新报名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补办提交有效房屋租赁凭证的,视为入学资料审核不通过

Q:

已办理的“房屋租赁信息”是否有效?

A:

已办理有效期在2019年12月31日及以后的“房屋租赁信息”依然有效。

Q:

“房屋租赁信息”已经停办,报名该怎么办?

A:

停办房屋租赁信息的住宅类房屋家庭可使用“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学位。

已申报居住登记信息的,可电脑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查询本人的居住信息登记情况,

网址:http://ga.sz.gov.cn/

路径:政务服务——个人服务——其它服务栏目——居住登记查询。

非深户籍租房家庭,在2019年8月31日后居住登记信息的,不影响民办学位报名。

Q:

居住登记信息查询有错漏的,怎么办?

A:

两条途径可修改:

①非深户籍由申报义务人(即房东、用人单位)登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申报居住登记信息;

②居住人前往社区工作站主动申报。经核准登记信息属实的有效。

Q:

报名资料怎么验核?

A:

疫情期间为减少人群聚集,2020年学位申请的报名资料实行先网上电子信息比对,后验核证件的方式。

待疫情结束后,学校通知家长到校提交纸质材料校对并扫描上传存档。

Q:

2021年入学报名该怎么办?

A:

疫情期间为减少人群聚集,2021年申请龙岗区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的租房家庭:

非深户籍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居住登记备案的时间由2020年4月1日备案推迟至2020年8月31日前备案;

深圳户籍租房家庭保持不变。

编辑 / 菜菜

素材 / 龙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