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大法宝司法案例编辑组(高亚丽 李等霞)
【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
与出国留学相关的司法案例裁判规则汇编
(2020年第11期,总第43期)
近年来,出国留学成为大多数学生深造的选择之一,同时教育培训机构、中介服务机构也应运而生,为许多出国留学的学生提供了便利,但留学生与服务机构间也因此产生了一系列纠纷。面对这些纠纷该如何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期北大法宝推送与出国留学相关的司法案例裁判规则汇编,以供参考。
1.当事人双方签订出国留学服务合同系委托法律关系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关键词】出国留学服务合同;委托法律关系;单方解除权;全额返还
【裁判规则】
当事人双方基于委托法律关系签订的出国留学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委托人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后,受托方无法举证证明合同解除给其造成损失,也无法证明其为履行合同而支付必要支出,委托方要求受托方全额返还中介服务费等费用的,应予支持。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百一十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案例索引】伟世之星(大连)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贾雨默委托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019)辽02民终9253号
【规则日期】2019.12.27
【法宝引证码】CLI.C.94768675
2.当事人无法举证证明其被扣留并遣返回国系中介服务机构原因所致,中介服务机构不构成违约
【关键词】扣留遣返;举证证明;出国留学;违约赔偿
【裁判规则】
当事人在出国留学时被扣留并遣返回国,其要求中介机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但无法举证证明中介机构是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构成违约,且双方已终止合同履行的,应认定中介服务机构不构成违约,不承担赔偿责任。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案例索引】姚子帆与上海华侨国际教育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2019)沪02民终8506号
【规则日期】2019.10.31
【法宝引证码】CLI.C.89997357
3.当事人在培训机构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另行申请出国留学学校并要求其退款的,不予支持
【关键词】申请出国留学;合同约定;另行申请
【裁判规则】
当事人与培训机构签订申请出国留学前培训合同的,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培训机构为当事人提供了相关服务,并成功申请到出国留学学校,应认定其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在等候录取结果期间,又另行申请学校,并要求培训机构退款的,不予支持。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案例索引】曾静宇与北京伊诺乾金盛世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019)京03民终2919号
【规则日期】2019.05.13
【法宝引证码】CLI.C.79638255
4.留学生因自身原因退学的,中介机构对其已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关键词】自身原因;退学;费用退还;举证证明
【裁判规则】
留学生与中介机构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出国留学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依约履行各自义务。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中介机构能够举证证明留学生退学系其自身原因造成,且中介机构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因此,留学生要求中介机构退还其缴纳的相关费用的,不予支持。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案例索引】***与北京丰禾意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上诉案;(2018)京03民终1956号
【规则日期】2018.01.30
【法宝引证码】CLI.C.10947914
5.合同解除系留学生单方原因所致,教育机构有权不予退还其缴纳的全部中介服务费
【关键词】留学服务合同;单方解除;中介服务费;不予退还
【裁判规则】
教育机构与留学生签订的留学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在履行过程中,教育机构已履行前期必要的咨询服务。但因留学生要求解除合同并不提供信息资料,导致其无法提供后续服务的,应认定合同解除系留学生单方原因所致。教育机构有权依合同约定不予退还留学生已缴纳的全部中介服务费。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案例索引】付童诉广东启德教育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分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2018)京01民终483号
【规则日期】2018.01.24
【法宝引证码】CLI.C.10768338
责任编辑:富敬
审核人员:张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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