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胶州市大额医疗补充保险试点方案》正式实施,这是继居民家庭民生综合保险、自然灾害和公共突发事件公众责任保险后我市推出的又一惠民新举措。
记者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市大额医疗补充保险参保对象为全市18-60周岁的户籍人口,共计51.7万人,保险费用每人每年50元,由市财政承担,共计2585万元。保险期限为一年,保险责任为在同一试点年度内,参保人因病住院时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在经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民政救助以及精准扶贫等报销后,实施赔付。
其中,有医保群体根据青岛现行医保政策统筹范围内个人自负部分起付线为1万元,1万元-5万元(含)、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部分分档按比例给付,给付比例分别为60%、70%、80%。根据青岛市现行医保政策统筹范围外部分起付线为2万元,2万元-5万元(含)、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部分给付比例分别为30%、40%、50%。保险金额最高为50万元。对于无医保群体,给付比例分别降低10%,保险金额最高为30万元。
市大额医疗补充保险坚持“总体设计、以人为本,政府主导、专业运作,持续发展、独立运行”的原则,通过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减少因重大疾病、特殊疾病等导致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切实将保险发展成为乡村振兴兜底保障的压舱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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