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家庭矛盾纠纷的不仅仅是法律关系的调整,背后还参杂着情感、心理、经济和非经济等复杂因素……
3月24日,凤冈法院巡回法庭“搬进”遵义市人民医院某病房,一场特殊的庭审有条不紊在这里进行着。
原告潘某90岁高龄,经人介绍认识与相差22岁的被告林某于2002年5月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前均有子女,婚后未生育子女。
生活至今也有二十余年,然而,2019年12月,潘某因病住院,称老伴一直没有细心照料过他并产生分歧。2020年2月,潘某通过网上立案将老伴告上法庭,诉求是离婚。
潘某年迈且生病住院,张法官决定将审判法庭设在遵义市人民医院病房里。简易审判席,一张茶几、一张桌椅,一个法槌、一块法徽、几副座牌,一套同步录音录像设备摆放在病房里显得有些简凑,但不失法庭的庄严。随着一声法槌声,“病房庭审”顺利开始。
“少来夫妻老来伴”,庭审中,张法官从构建和谐家庭关系、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聚焦两位老人的感情需求,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积极引导两位老人通过调解方式化解夫妻矛盾,努力促使这对老来夫妻“破镜重圆”。
由于老年家庭矛盾纠纷的审理不仅仅是法律关系的调整,背后还参杂着情感、心理、经济和非经济等复杂因素。为了让两位老人能心平气和地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感情纠葛,张法官决定延期宣判,给两位老人一些时间以促进彼此沟通。
对于老年人的婚姻问题,我们能看到很多社会新闻。他们的情感状态不似我们想象般的那样稳定,也需要我们不断深入沟通和了解。
厦门市思明法院也受理多起高龄老人离婚诉讼案件。
年龄最大的87岁,
最小的也已经68岁了,
其中两对是高龄再婚的夫妻。
老人递交诉状要离婚
老沈(化名)与阿春(化名)均是早年丧偶,后经人介绍相识再婚。再婚时,老沈年近七十,阿春也到了花甲之年,双方的子女都已经成年。老沈养老金不菲,足以应付日常开销。
结婚二十年后,考虑到双方年岁已大,双方签订一份协议,明确现住房产的归属,同时约定由老沈出资为阿春购买房产,双方享受的补贴、存款分别归各自所有,交由子女处置。
不过,签订协议后不久,老沈却向法院递交了诉状。他在起诉书中声称,阿春无视他年纪大、身体弱,长期不做饭,一日三餐基本是随便做一两个菜对付,致其营养不良。老沈还表示,他曾经生病住院,阿春竟带着现金存折离家。等他出院了,双方自此分居近两年。
不过,对于老沈的说法,阿春并不认可。她说,一日三餐尽心尽力照顾,老沈肠胃不大好,不舒服时她就少做几个菜,并非天天如此。老沈住院期间,她几乎每天都去医院探望,还会炖好汤带给老沈。
对于分居的原因,阿春解释,老沈的子女经常对其谩骂、指责。在老沈住院期间,她与老沈的子女发生争吵,才离家出走。因为怕不安全,便把存折带走。
阿春向法官表示,双方结婚二十余年,共同经历了数次病痛,是有感情的,仍有和好的可能。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结婚二十余年,不可否认有一定的感情积累,但是当下老沈体弱多病,阿春也身体欠佳,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两人都需要他人的精心照顾,缺乏扶助彼此的能力。加上双方子女之间、老沈子女与阿春之间的矛盾升级,没有办法就老人的生活照料、入院治疗等问题协商一致。在这种家庭关系下,生活很难幸福和谐,且双方事实上亦分开居住近2年。因此,法院综合考虑了双方的年龄、婚姻状态、矛盾程度、身体状况、家庭关系等各方面因素,一审判决准予老沈与阿春离婚。
思明法院受理了十数起高龄老人离婚诉讼,其中,多是再婚高龄老人。
从原告的诉状来看,离婚的主要原因都是一些生活琐事。比如,指责对方购买进口食物补品自己享用;或是不满对方脾气暴躁,一吵架就甩锅摔盆。但是从实际来看,多是双方生活方式和观念存在差异,背后更有双方子女在“推波助澜”。
法官分析,因为再婚高龄老人子女多已成年,没有共同生活的感情基础,一旦老人遇到矛盾,子女无法从中调和矛盾,反而更容易卷入纠纷中,导致矛盾升级,最终导致离婚。
再婚高龄老人离婚诉讼多是因为财产分配问题而离婚,其中子女多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因此小编提醒大家,老人要珍惜自己的婚姻,互相宽容体谅。在涉及财产继承方面,老人们要加强沟通交流。同时,多做子女的思想工作,取得子女的理解。
子女和晚辈也应当多关心老人,尊重老人的意愿,从老人的晚年幸福出发,相互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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