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的黄鱼分大黄鱼和小黄鱼,大的指大金条,小的指小金条,大黄鱼是十两,小黄鱼重量是一两。民国初年,国名政府实施法币政策,控制黄金交易,也就是说,百姓有黄金和白银的必须去银行兑换法币,禁止黄金在市场上流通,但是金条值钱,大家都会私藏几根,就和现在人们存款一样,以备不时之需。

抗战爆发后,国民党统治区内通货膨胀极为严重,法币飞速贬值。用黄金换了法币的人,个个欲哭无泪。而大、小“黄鱼”,一直是民间购买力最坚挺的硬通货。民国时期的金条,到底价值几何呢?民国时期的两和我们现如今的两是不一样的,现在一两是50克,但是在民国时期,一两却等于31.25克。

所以一根小黄鱼是500/16=31.25克,一根大黄鱼是312.5克。以现在的金价,大概估算一下,“大黄鱼”每根大约相当于现在10万元左右,“小黄鱼”大约相当于现在1万元左右,这是估算,并不精确。

民国期间的大部分金条,都是在1945年到1949年之间生产的。据统计,截止到1949年3月,国民党共生产了各种重量的金条约有111万条,重量大约为153万两。国民党败退台湾之后,也将储藏于金库的大量金条运至台湾,而这些数目巨大的金条也成为台湾后来经济腾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