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

修改方案

武邑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前 言

《武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原规划”)批准实施以来,在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土地资源宏观管理、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十三五”时期,武邑县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守发展、生态和民生三条底线,大力实施“工业转型强县、三产聚集兴县、现代农业富县、生态振兴立县”发展战略。为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新要求,保障“十三五”时期冀衡工业园区、主城区、特色产业园区、重点建设项目等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对原规划进行修改十分必要。

《方案》主要阐明规划修改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任务,明确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修改方向,分析规划修改方案的可行性。

《方案》充分衔接城乡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成果。规划修改基期年为2009年,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调整年为2019年,数据分析基于2017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规划范围为武邑县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总面积83201.9800公顷。

一、基本情况

(一)地理位置及行政区划

武邑县位于河北省中南部,衡水市中北部。武邑县地理位置优越,地处京津都市经济圈和临港经济半径辐射范围之内,东隔清凉江与景县、阜城相望,北连武强,南与枣强接壤,西与衡水市区毗邻。石德铁路、106国道、383省道、040省道、952县道、衡德高速公路、武馆公路、宁武路等形成了经纬如网、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全县行政辖区面积832.0198平方公里,辖武邑镇、清凉店镇、审坡镇、韩庄镇、赵桥镇、桥头镇、龙店乡、紫塔乡、圈头乡等6镇、3乡,524个行政村。冀衡工业园区位于武邑县主城区西部,隔滏阳河、滏阳新河与中心城区相望,是衡水市“三区整合”战略的重点区域,当前为衡水工业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位于武邑县主城区南部,是国家七部委确定的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为武邑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自然环境

武邑县位于河北省中南部平原,全境地势平坦,由西南向东北平微倾斜,海拔15.1~22.5米,平均海拔20米。武邑县属暖温带半干旱季风气候,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年平均日照时间2575.6小时,全年日照率58%。年平均气温12.6℃,无霜期195天,地面平均温度11.9℃,年平均降水量518.5毫米左右。境内有滏阳河、滏阳新河、滏东排河、索鲁河、清凉江5条主要河流。武邑县土壤类型主要为潮土亚类,东南沙,西北粘,中间碱,沿河两岸是良田,PH值7.3~8.9,有机质含量一般为0.8%左右。全县自然条件和生产条件较好,农业生产水平较高,是传统农业大县,被称为“河北蔬菜之乡”。

(三)社会经济条件

2018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2亿元,增长7%;全部财政收入完成6.9亿元,增长9.6%,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1.2%,依托农村电商全覆盖,强势启动“就业、产业、创业”三大扶贫工程。2018年全县贫困发生率降至0.45%,位列全省最低,9月份正式退出国家贫困县序列,向全县人民如期兑现了“两年脱贫”的庄严承诺。

二、规划实施情况

(一)土地利用现状

2017年武邑县土地总面积83201.9800公顷,其中农用地65573.0000公顷、建设用地11957.9100公顷、其他土地5671.0700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78.81%、14.37%、6.82%。

1、农用地

全县农用地中,耕地面积55327.4200公顷,园地面积1955.1800公顷,林地面积3618.5800公顷,牧草地面积37.9400公顷,其他农用地4633.8800公顷,分别占农用地的84.38%、2.98%、5.52%、0.06%、7.06%。

2、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9477.2400公顷,交通水利2291.6400公顷,其他建设用地189.0300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面积的79.26%、19.16%、1.58%。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1401.780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8075.4600公顷,分别占城乡建设用地的14.79%、85.21%。

3、其他土地

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2411.3000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3259.7700公顷,分别占其他土地的42.52%、57.48%。

(二)主要规划指标

1、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规划2020年,武邑县耕地保有量目标为52453.13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5754.4700公顷。2017年耕地面积55327.4200公顷,较规划2020年多2874.2900公顷;2017年永久基本农田现状面积46392.4000公顷,较规划2020年多637.9300公顷。

2、建设用地规模目标

规划2020年,武邑县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2219.47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9772.660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3432.9500公顷。规划实施至2017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1957.91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9477.240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1401.7800公顷,均未突破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

3、新增建设用地目标

规划2020年,武邑县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1647.4300公顷,新增建设占农用地规模为1392.2000公顷,新增建设占耕地规模为1075.6700公顷。规划实施至2017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874.9204公顷,剩余772.5096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农用地671.5520公顷,剩余720.648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605.9080公顷,剩余469.7620公顷。

4、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目标

规划2020年,武邑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22平方米。规划实施至2017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112平方米,低于规划控制指标,控制效果较好。

2015~2017年武邑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分别为125平方米、120平方米、112平方米,呈现逐年降低的趋势,土地集约利用程度逐步提高。

三、规划修改必要性

(一)落实追加指标的需要

依据《衡水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追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的通知》文件,经衡水市政府同意,追加武邑县部分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用于重点项目建设。按照文件要求,武邑县将追加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安排到急需开工建设的省、市重点项目和扶贫开发的项目,为落实上级下达指标,需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

(二)落实扶贫政策的需要

依据《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支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通知》文件,支持贫困地区适时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根据脱贫攻坚需求,统筹安排各类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保障扶贫搬迁、民生发展和基础设施等建设需要。为保障武邑县顺利脱贫,全面落实扶贫政策,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需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

(三)统筹城乡发展、衔接城市规划的需要

“十三五”期间,武邑县强力推进县城功能提升,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改造旧城区、建设生态新城、做强经济开发区,建立形成城市治理体系。为有效保障城乡发展用地需求,满足城市人口增长对各类生活空间用地的需要,武邑县对《武邑县城乡总体规划》做出了适当调整,规划用地空间布局和发展方向发生了变化。为与《武邑县城乡总体规划》等相关城市规划紧密衔接,需要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

(四)推进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的需要

“十三五”以来,武邑县持续把社会事业和民生工程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坚持用更多的精力关注民生,把更多的财力投向民生,全面落实国家各项惠民政策,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推进垃圾中转站、水厂、天然气储备站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改善道路交通条件,加强内外联系,拓展道路、整修公路。为推进社会事业、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需对现行规划局部修改。

四、规划指导思想、原则与依据

(一)指导思想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十九大新精神,统筹经济发展与土地利用。结合武邑县“十三五”规划以及衡水市“三区同建”规划,全面落实新型城镇化的战略要求,以解决空间布局结构不合理和用地矛盾问题为出发点,加快推进“三区一基地”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支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惠民政策,依据武邑县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实施情况,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基础上,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地。

(二)修改原则

1、总量平衡原则

规划修改原则上不得突破规划约束性指标,确需要突破的,应先通过上级规划修改进行统筹平衡。

2、规模控制原则

规划修改涉及的指标不得超过规划确定的用地指标的规定比例。

3、保护耕地原则

规划修改应以保护耕地为前提,确保规划修改后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所提高。

4、节约集约原则

规划修改涉及的用地标准,须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相关要求、准入条件和行业用地标准等。

5、优化配置原则

规划修改涉及的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修改,须科学配置用地,其目标应比规划修改前趋于合理优化。

6、公共参与原则

规划修改应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下开展,广泛听取规划修改涉及区域社会各界的意见,采纳合理性建议,并对规划修改方案进行充分听证、论证,努力提高规划修改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三)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7)《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8)《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9)《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支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通知》(冀国土资规字〔2018〕1号);

(10)《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

2、技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行业标准《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行业标准《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行业标准《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8-2010):

(4)《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

2012)。

3、其他依据

(1)武邑县国民经济统计年鉴(2017年);

(2)武邑县政府工作报告(2017~2018年)。

五、规划修改方案

(一)规划修改范围及指标情况

本次武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对原有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调出建设用地规模224.0662公顷,调入建设用地规模224.0659公顷,调出规模大于调入,符合规划要求;依据《衡水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追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的通知》要求,本次规划修改落实上级追加建设用地规模104.0000公顷。规划修改后,耕地保有量能够保证上级下达规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本次规划修改,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和布局不受影响;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追加指标落实情况

依据《衡水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追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的通知》文件要求,武邑县积极推进省、市重点项目建设,落实上级下达指标。

本次规划修改,实际落实上级追加建设用地规模103.9299公顷。规划修改后,追加地块规划用途调整为城镇用地,管制分区由原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三)调出分析

1、调出指标分析

本次修改共涉及调出总面积为224.0662公顷。调出地块占用农用地4.6851公顷,其中,耕地3.2793公顷、林地1.3874公顷、其他农用地0.0184公顷;建设用地219.3811公顷。

2、调出地块布局

按照保近期、保急需原则,将近期不用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调出。调出地块主要分布于韩庄镇东部、桥头镇西北部和东部、审坡镇南部、清凉店镇北部、赵桥镇西南部。规划修改后,调出地块用途由农村居民点用地恢复为农用地,且以耕地为主,管制分区由允许建设区修改为限制建设区。

(五)重点建设项目修改情况

本次规划修改在原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的基础上,新增2个交通项目、1个水利设施项目和1个环保项目:

1、交通项目

新增交通项目为河钢路东延和东外环南延。

2、水利设施项目

新增水利设施项目为自来水厂。

3、环保项目

新增环保项目为污水处理厂:规划新增3个污水处理厂。

(六)城市开发边界变化分析

本次规划修改地块紧邻城市开发边界,依据武邑县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将修改地块与《武邑县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0年)》进行充分衔接,需对现行城市开发边界范围进行调整。

本次规划修改城市开发边界划定面积2422.9331公顷,较修改前增加了55.9803公顷。城市开发边界增加部分主要位于武邑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涉及曹家庄、河东云齐、左家庄、吕村、大中角、大里台、韩王思公、小里台。

图1 2017~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图

(红线框选区域为调整后城市开发边界范围)

(七)修改前后主要控制指标变化

1、耕地保有量的变化

本次规划修改不涉及耕地保有量的变化,武邑县耕地保有量目标仍为52453.1300公顷。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变化

规划修改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不变。

3、园、林地指标的变化

规划修改后,园地、林地规划目标不变。

4、建设用地总规模及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变化

本次规划修改,落实上级追加建设用地规模指标104.0000公顷。规划修改后,全县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均增加104.0000公顷,分别由原来的12219.4700公顷、9772.6600公顷、3432.9500公顷调整为12323.4700公顷、9876.6600公顷、3536.9500公顷。

规划修改后,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增加104.000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农用地规模增加102.998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规模增加72.9865公顷。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1751.430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农用地规模调整为1495.198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规模调整为1148.6566公顷。

表2 主要控制指标表

指 标

规划修改前

2020目标年

规划修改后

2020目标年

修改后-修改前

总量指标(单位:公顷)

耕地保有量

52453.1300

52453.1300

0.0000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45754.4700

45754.4700

0.0000

园地面积

3683.4400

3683.4400

0.0000

林地面积

3961.8600

3961.8600

0.0000

牧草地面积

38.2700

38.2700

0.0000

建设用地总规模

12219.4700

12323.4700

104.0000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9772.6600

9876.6600

104.0000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3432.9500

3536.9500

104.0000

增量指标(单位: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1647.4300

1751.4300

104.0000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1392.2000

1495.1983

102.9983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1075.6700

1148.6565

72.9865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

1395.1700

1395.1700

0.0000

(八)土地利用结构修改情况

1、农用地结构修改

规划修改后,2020年农用地面积由65428.0599公顷修改为65338.4440公顷,减少89.6159公顷。其中,耕地面积由53354.8180公顷修改为53361.2349公顷,增加6.4169公顷;园地面积由3685.0805公顷修改为3642.1598公顷,减少42.9207公顷;林地面积由3956.3126公顷修改为3922.8904公顷,减少33.4222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由4393.5788公顷修改为4373.8889公顷,减少19.6899公顷;牧草地无变化。

2、建设用地结构修改

规划修改后,2020年建设用地总面积由12217.8654公顷修改为12321.7950公顷,增加103.929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总量由9756.2984公顷修改为9829.8570公顷,增加73.5586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由2461.5670公顷修改为2491.9380公顷,增加30.3710公顷。

3、其他土地结构修改

规划修改后,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由5556.0547公顷修改为5541.7410公顷,减少14.3137公顷。其中,自然保留地由3142.4915公顷修改为3128.1970公顷,减少14.2945公顷;水域由2413.5632公顷修改为2413.5440公顷,减少0.0192公顷。

(九)管制分区修改情况

1、管制分区变化

规划修改后,允许建设区由原来的9756.2984公顷修改为9829.8570公顷,增加73.5586公顷,有条件建设区由原来的1547.3911公顷修改为1380.2970公顷,减少167.0941公顷;限制建设区由原来的71898.2905公顷修改为71991.8260公顷,增加93.5355公顷,不涉及禁止建设区的修改。

表4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变化情况表 单位:公顷,%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制分区

修改前面积

修改后面积

修改后-修改前

比例

允许建设区

9756.2984

9829.8570

73.5586

0.09

有条件建设区

1547.3911

1380.2970

-167.0941

-0.20

限制建设区

71898.2905

71991.8260

93.5355

0.11

禁止建设区

0.0000

0.0000

0.0000

0.00

合计

83201.9800

83201.9800

0.0000

0.00

2、占限制建设区原因分析

本次规划修改占用限制建设区面积160.9017公顷。

六、规划修改方案的可行性分析

(一)规划修改对规划目标影响分析

本次规划修改,落实上级追加建设用地规模104.0000公顷。规划修改后,全县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均增加104.0000公顷,分别由原来的12219.4700公顷、9772.6600公顷、3432.9500公顷调整为12323.4700公顷、9876.6600公顷、3536.9500公顷,其他主要规划指标未发生变化。规划修改后,到2020年耕地面积53361.2349公顷,较上级下达耕地保有量52453.1300公顷多908.1049公顷,能够实现耕地保有量任务。本次修改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二)规划修改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影响分析

规划修改后,在落实追加建设用地规模的同时,通过调整部分规划建设用地,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武邑县的用地布局,实现了建设用地的相对集中,符合节约集约用地原则。规划修改有利于支持主城区、园区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武邑县产业结构修改和优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增强了规划的合理性及现势性,提高了规划的可操作性,对武邑县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规划修改对耕地和基本农田影响分析

1、规划修改对耕地的影响

规划修改后,到2020年耕地面积由53354.8180公顷修改为53361.2349公顷,增加6.4169公顷,高于市级下达耕地保有量(52453.1300公顷)。2017年武邑县耕地面积为55327.4200公顷,较上级下达耕地保有量52453.1300公顷多2874.2900公顷,能够实现耕地保有量目标。

武邑县为国家级贫困县,按照《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支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通知》(冀国土资规字〔2018〕1号),贫困地区可适时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可根据需要将拟复垦的扶贫搬迁村庄等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使用。

2、规划修改对基本农田的影响分析

本次规划修改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入、调出,所以永久基本农田数量及质量不发生变化,不会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产生影响。

(四)规划修改对环境影响分析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修改后的各项资源配置必须实现对生态环境的有利变化。规划修改促进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落地,改善生态环境,改善人居条件,改善城镇风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对环境的正面效应,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有利于保护当地的自然环境。修改方案不涉及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河湖管理区及基本农田保护区,避让了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类保护区,不存在地质灾害、防洪隐患。

(五)规划修改对经济发展影响分析

本次修改方案符合武邑县“再翻番、促崛起、提前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符合“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文化兴县”三大战略,符合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有利于以项目建设为引擎,以工业发展为龙头,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同步发展,有利于优化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改善民计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促进武邑县经济社会的平稳快速发展。

(六)规划修改与相关规划相衔接情况分析

本轮规划修改,充分征求了住建、发改、水务、农业农村、环保、交通、电力、扶贫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反复协商,综合平衡,并组织调查,进行听证,针对各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本次修改,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要求,追加和调入地块充分衔接了城乡总体规划、开发区规划和村庄规划,符合相关专业规划及产业规划的用地布局;调出地块复垦村庄均为县域村庄布局规划中拆并村,与规划内容一致;新增重点建设项目符合交通规划、水利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与规划用地布局一致。城市开发边界的调整,未突破城市规划城区用地范围,与《武邑县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0年)》进行了有效衔接,规划用地布局调整均未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年建设用地和耕地保有量等约束性指标,未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规划修改后,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总规模均未突破上级下达指标,修改方案不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避让了生态保护红线。本次规划修改地块均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能够保证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

七、结论

(一)修改方案切实可行

为做好与武邑县城市规划有效衔接,按照保近期、保急需原则,将近期无建设项目的用地指标向主城区、园区集中,规划修改方案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等文件,符合规划修改的要求,提出了规划修改的客观原因,修改依据充分、程序合规、方案合理。

(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强化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建立健全土地市场机制,实行差别化土地管理制度和政策,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建设用地指标控制,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建立完善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和建设用地综合考评制度。合理引导城乡用地空间布局,严格实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引导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

2、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法律赋予政府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严格耕地保护、调控土地利用的重要手段。本次修改方案经批准后,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修改方案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坚持土地用途管制,严格限制农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建设用地不得擅自突破用地规模、改变土地用途或更改建设项目。以供给引导和制约需求,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3、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

强化土地利用计划管控,重点保障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用地,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集体建设用地纳入计划管理,不断完善土地供应的计划管理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的技术支撑,提高规划信息服务水平。

武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修改方案人员名单

技术小组名单

项目承担单位:河北才汇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组 长: 梁彦庆

技术负责人:赵 莉 陈慧影 王志刚 刘晶莹

成 员: 徐晨曦 刘静鹏 信占兴 韩沂江 王松涛 梁 爽 刘 超 赵新娣 韦 祎 姜仲琰 李 樱 刘骑畅 贾玉玉 赵 讯

详见武邑县政府官网

来源:武邑县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