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

涉嫌抄袭情况的说明

经初步调查,我所承担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团队,虽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程序开展了现场踏勘,调查和收集了深圳湾的海洋环境、生态现状资料,进行了相关数值模拟计算,但在部分定性分析部分,因采用我所以前完成的报告作为模板,并提交了未完成的报告过程稿作为公示材料,导致存在较多“湛江”字眼等,部分分析内容中还有湛江港及相关规划等内容。

我所对该项目环评工程师在编制报告过程中出现的严重错误致以诚挚歉意!我们将对该项目执行情况作进一步深入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衷心感谢各界的关心和监督。我们将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切实加强整改,坚决杜绝类似情况。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2020年3月29日

更多详情:抄袭环评书忘改城市名,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终止环评公示

总投资近1.1亿元的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项目,因涉嫌环评报告书抄袭广东湛江市项目,2020年3月27日被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叫停环评公示。

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官网上找到这则《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下称“《送审稿》”)。《送审稿》编制时间为今年2月,建设单位为广东省深圳航道事务中心,组织开展环评的是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送审稿》提到,为更好地展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将观光航线连点成带,启动了向深圳湾大桥内侧延伸航线的研究,以满足游客全方位的“海上看深圳”需求。特色航道工程是“海上看深圳”游船项目得以实施的基础保障,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有利于提升现有航道的通过能力,与《深圳市综合交通“十三五”规划》、《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规划相协调。

然而,这一被称为对发展深圳旅游新名片、塑造深圳海洋文化品牌、提升深圳现代化国际化滨海城市形象均有重大意义的特色航道项目,无论是前期与各规划的符合性分析,还是施工期以及后续的营运期,却总“绕不开”另一个城市——湛江。

尽管《送审稿》称项目建设符合《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但分析得出的结论却是“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是落实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十三五’规划的体现”。

随后《送审稿》论证项目建设是否符合《深圳市综合交通“十三五”规划》要求,紧接着写道,“此时开展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作,符合湛江市关于综合交通的规划布局。”

在项目与《广东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分析一项中,《送审稿》称,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不会对湛江湾现有红树林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分析项目建设是否与《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相符时,《送审稿》通篇分析湛江市的功能定位、提升拓展地区、重点保护地区称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建设可实现“以湛江港为龙头,充分发挥其作为西南沿海地区主枢纽港的辐射功能,打造东海岛港口物流基地,在湛江湾、徐闻、雷州等地布局建设若干港口物流基地”的目标。

针对项目的应急监视监测,《送审稿》写道,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的施工期“除了湛江海事局进行日常监视,还要充分依靠群众举报,及时发现事故险情”。

此外,项目“营运期水环境保护措施”一项提到,“营运期运输有毒有害货种的船舶需做好风险事故泄漏防范措施,并纳入湛江海事局应急预案中。”

有网友对此表示,“环评报告抄的湛江的……文本里 ‘湛江’两个字没有删完。”也有网友提到,“绿色环境可以复制,但环评报告不可以!”

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推荐方案工程总投资为10988万元。建设规模为航道通航底宽145米,航线长度约11千米,其中需进行疏浚开挖的航段长度约4千米,拟申请海域使用总面积52.2456公顷,项目申请用海期限3个月。

航道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表现在航道疏浚作业对海域水质、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生物资源的影响。施工期和运营期对海洋环境的影响表现在船舶环境风险事故的影响。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项目评价重点为施工期对海洋环境的影响预测评价、海洋环境风险预测评价、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等。

针对网友提出的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评报告书抄袭嫌疑,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决定终止目前正在开展的该项目环评公示,并立即责成环评单位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重新组织开展环评,对项目实施可能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包括红树林、鸟类、水质等,重新进行认真、细致、全面的评估。公告称,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将根据环评情况,科学审慎推进该项目下一步相关工作。

3月28日中科院南海所发布《关于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相关信息情况的说明》;同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对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评报告书涉嫌抄袭、造假一事开展调查》、广东省深圳航道事务中心发布《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有关问题的说明。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对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评报告书涉嫌抄袭、造假一事开展调查

2020年3月28日上午,针对公众反映的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涉嫌抄袭、造假一事,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对该报告书的编制单位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相关负责人和报告书的编制人员进行了约谈。

下一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将对事件相关情况进一步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等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2020年3月28日,广东省深圳航道事务中心发布《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有关问题的说明,说明中表示,广东省深圳航道事务中心为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项目代建单位,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为前期咨询总承包单位,并根据合同约定,委托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开展环评工作。说明中还表示,广东省深圳航道事务中心还责成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终止环评委托,并对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在环评中出现的问题反映过相关部门。具体说明如下:

关于《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示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项目,我中心为代建单位,履行建设期业主职责。我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前期咨询总承包工作,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委托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开展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工作。

二、接到网友对《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问题的反映后,我中心已责成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立即终止与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的委托合同。同时,对于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在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中心已向环境影响评价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对于本项目环评报告公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们深表歉意,并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网友的监督。

广东省深圳航道事务中心

2020年3月28日

来源:中科院南海所官方网站;澎湃 张静 原题:抄袭环评书忘改城市名,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终止环评公示 ;中国绿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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