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湖南省立一中(今长沙市一中)始建,毛泽东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在普通(科)一班读了一个学期。在就读的这个学期里,学校举行了一次作文大赛,他写了一篇题为《商鞅徙木立信论》的作文。

吾读史至商鞅徙木立信一事,而叹吾国国民之愚也,而叹执政者之煞费苦心也,而叹数千年来民智之不开、国几蹈于沦亡之惨也。谓予不信,请罄其说。

法令者,代谋幸福之具也。法令而善,其幸福吾民也必多,吾民方恐其不布此法令,或布而恐其不生效力,必竭全力以保障之,维持之,务使达到完善之目的而止。政府国民互相倚系,安有不信之理?法令而不善,则不惟无幸福之可言,且有危害之足惧,吾民又必竭全力以阻止此法令。虽欲吾信,又安有信之理?乃若商鞅之与秦民,适成此比例之反对,抑又何哉?

商鞅之法良法也。今试一披吾国四千余年之纪载,而求其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鞅当孝公之世,中原最鼎沸,战事正殷。举国疲劳,不堪言状。于是而欲战胜诸国,统一中原,不綦难哉?于是而变法之令出,其法惩奸宄以保人民之权利,务耕织以增进国民之富力,尚军功以树国威,孥贫怠以绝消耗。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民何惮而不信?乃必徙木以立信者,吾于是知执政者之具费苦心也,吾于是知吾国国民之愚也,吾于是知数千年来民智黑暗、国几蹈于沦亡之惨境有由来也。

虽然,非常之原,黎民惧焉。民是此民矣,法是彼法矣,吾又何怪焉?吾特恐此徙木立信一事,若令彼东西各国文明国民闻之,当必捧腹而笑,噭舌而讥矣。呜呼!吾欲无言。

看罢此文,不禁拍案叫绝。此文的妙处,作为班主任和毛泽东的国文老师柳潜的评语如下:

“实切社会立论,目光如炬,落墨大方,恰似报笔,而义法亦人古:逆折而入,笔力挺拔。历观生作,练成一色文字。自是伟大之器,再加功外候,吾不知其所至。力能扛鼎,积理宏富。有法律知识,具哲理思想,借题发挥,纯以唱叹之笔出之,是为压题(点题)法,至推论商君之法为从来未有之大政策,言之凿凿,绝无浮烟涨墨绕其笔端,是有功于社会文字。“

作文仅500字,柳潜的眉批和总评就150字。不难想象,柳潜批阅时的快慰与喜不自胜,对这篇见解独到、文笔一流的作文,除了赞美、推崇与激励,竟还有超出尊重的敬畏。

当时的毛泽东不是后来的毛泽东。当时,他还只还只是一个不足20岁的中学生,也没有特殊的家庭背景,作为他的老师,柳潜没有必要去拔高他,吹捧他。柳潜的这番话当出自内心。况且,柳潜自身颇有才华,学识渊博,评价应该得当。又何况,柳的同事看了此文,也一致认为认为毛泽东才气过人,前途不可限量”。

为文终是为人。中学时代的毛泽东其学识、才华、远见和抱负已崭露头角,远非他人能比。此后在血雨腥风的革命生涯中,笔耕不缀,终成“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的文章大家,展现了其思想家、政治家、哲学家的远见卓识,革命家的胸怀与抱负、诗人的个性及才情。“雄文五卷真名世,千载谁堪伯仲间”。中华上下五千年,集思想家、政治家、哲学家、革命家、军事家和诗人于一身的唯有毛泽东,真真确确是一代伟人,千古一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