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办发〔2020〕10号)。为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中共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认真学习、严格对标中办《规定》各项要求,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中共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强调,中办制定印发的《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对新形势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再动员再部署,为委党组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规定》要求,有利于扭住责任制“牛鼻子”,以委党组为关键主体,推动全委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努力提高战胜各种风险挑战能力,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高质量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实施意见》明确,落实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必须突出政治引领,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全面领导,把讲政治作为第一位要求,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突出全面覆盖,把守责、负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党员领导干部身上,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到全委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方面,落实到党务、队伍、业务建设各环节,贯穿发展改革工作全过程;必须突出严字当头,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做到思想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切实将“严”字贯穿始终;必须突出落地见效,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融入全委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转化为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的实际效果;必须突出统筹融合,把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履职尽责做好发展改革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各项举措在部署上相互配合,在实施中相互促进、共同提升。
《实施意见》对《规定》明确的责任内容和各项要求进行了细化、实化、具体化,从“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确责任内容,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形成保障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整体合力”“严格监督问责,推动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四个方面,分别明确了具体落实举措、保障措施和落实要求。
同时,按照中办《规定》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在制定印发《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0年修订版)。《责任清单》严格对标对表中办《规定》明确的各项要求,对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内容和具体任务进行了细化实化,逐项明确了责任人和协助落实单位,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责任清单》明确,委党组要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抓好分管单位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检查、督促工作,层层压实全委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对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驻委纪检监察组、机关党委、办公厅等相关机构、部门单位发挥好职能作用,也做出规定、提出要求,确保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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