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宫迅伟采购频道

作者:汪浩

采购,都想要供应商能够准时交付,那么什么是准时交付?

有人说这还是问题吗,准时交付,就是按照合同或者订单要求的日期交付啊。

真的是这样吗?我们来看一下这几个问题。

1、合同上的交付日期是怎么签的?

一般采购与供应商是这么约定的。

合同签订后,30天交付;合同生效后,30天交付。

这里就有问题了,是日历天(calendar day)还是工作日(working day)呢?双方就需要说清楚。

另外,如果合同里约定了要支付预付款才生效,那么如果付款的时间晚了,比如说,客户周五下班前付的款,但供应商在下班前没有确认收到,到了周一才确认收到,是不是要从周一开始算合同生效?

当然,也有的直接写的交期几月几号,这样更明确。那么就会有这样的问题,这个日期是指供应商的发货日期,还是送到客户的到货日期,有的并没有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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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到底什么算准时?

到底什么算准时交付呢?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际上很多人说不清楚。

首先,准时交付是精确到小时,天还是周?

这个在不同的企业,不同的行业,区别很大。

大部分人给出的答案都是要准时到天,而且对所有的供应商都是统一的标准。

那么问题是,如果供应商早一天交付,或者晚一天交付,就不算准时交付呢?特别是对生产没有造成影响的情况下。在很多公司考核的时候,这不算准时交付,但一些采购经理们想想也觉得这也不太合理。

比如,进口的物料,一方面本身周期比较长,另一方面由于物流清关的时间不确定,很难准确到天。这样一来,他们统计出来的进口电子物料的准时交付率就非常低。

特殊行业,如汽车零部件行业,对物料的准时交付要求高,可能会精确到小时,并且延迟交付会按分钟罚款。

但是,对大部分其他行业来说,可能并不需要这么精确,因此,在这里我有两个建议:

第一,要明确一个原则,如果一定要精确到天,早晚都不算准时交付,可能是不太合理的,我们可以设置一个交付时间窗口,比如早一天晚一天,或者早两天晚两天,都可以算准时交付。或者提前交付是可以的,但是晚了一天都不可以。

总之,无论如何,规则既要明确,又要合情合理。

第二,对于物料的准时交付,要区分对待。也就是说,要按照物料的标准交期,进行分类,比如说,标准交期是5天的物料,和交期是20周的物料,一个是附近的供应商,一个是国外的供应商,那么,国外的、周期长的供应商,就会比近距离的、周期短的供应商的不确定的因素就更多,你就不能按同样的标准来衡量。比如说,我们可以设定,交期是5天的物料可以接受正负一天的波动,而交期是20周的物料可以设置接受正负一周的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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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供应商准时交付了,但质量有问题,需要退货,这仅仅是质量问题,还是同时也算交付延迟呢?

这个问题还真的存在不同答案。

有的公司对这种情况既算质量问题,也算未按时交付。我觉得这是比较合理的,交付的不合格产品,需要退换货,那么时间肯定就延迟了。

但有的公司只算质量问题,不算未按时交付,因为人家确实准时交付了呀,这好像也有道理。

不过,现实中这样确实有漏洞。有的供应商发现赶不上交货期了,就会故意把不合格的产品,或者不同规格的产品发给客户,等到客户收到货,发现产品有问题,通知供应商退换货,供应商说对不起,仓库的人是新来的,可能是发错了,我们马上就安排换货,殊不知供应商已经在这段争取到的时间内把合格的产品准备好了。

4、交付了一部分,没有全部交付,怎么算?

比如说,订单数量是1000个,也准时交付了1000个,但实际合格只有950个,还有50个不合格,准时交付率怎么算?

再比如说,客户订单上是900件,由于400件是一个包装,交付的时候是800件先到,另外100件两天之后到的,可能是物流的原因,也可能是供应商这边晚发了两天,而这800件已经够用了,后到的100件,完全没有任何影响,这算不算准时交付?

有的公司不仅统计准时发货率DPI(Delivery performance index),还会统计准时发货数量的绩效(quantity performance),就是用实际发货量除以要求发货量得到的比例。两个指标一起看,会更加客观。

5、是按物料的数量,还是按订单的数量统计?

比如,在一段时间内,采购下了两个订单给供应商,第一个订单100PC,准时交付了;第二个订单1000PC,没有准时交付。

那么请问,该供应商的准时交付率是50%还是9.09%?

这也是需要有明确的要求的。

是不是以上几个问题,如果我们都搞清楚了,在管理供应商绩效的时候,就可以得到一个相对比较客观的准时交付数据呢。

也不一定。

因为还存在一些其他的情况,会影响我们统计准时交付。那就是公司自身的问题。

第一、如果你们公司自己总是不停的修改交付期,或者有的公司下订单的时候,没有明确交付时间,可能随时要求供应商发货,这样供应商是很为难的,采购也不好统计准时交付率。

第二、公司总是不能按时付款,供应商积极性不强,会要求把已经到期的货款付了后再发货。那么实际到货时间可能就不是我们要求的时间。

第三、在一些项目式的采购的时,项目进度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延迟,供应商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准备发货时,公司却要求供应商先不要发货,因为现在还不需要,要求先存放在供应商处,还不愿意支付仓储费,让供应商等候通知。

如果拖的时间过长,而且供应商的产品是通用型的,他可能就会先发给别的客户了,因为供应商也需要资金周转,等我们要求发货的时候,可能又要等一段时间,那怎么样才是准时交货呢?

第四、供不应求的状况下,供应商处于优势地位,根本不介意你对他考核的准时交付率。

第五、供应商送货的时间是准时的,但是由于仓库的工作量比较大,或者需要先报质量部门IQC,检验通过后才能入库,送货当天没有能够及时入ERP,系统显示的时间会滞后了两天,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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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问题,其实是普遍存在于现在的企业,如果要做供应商绩效管理,对采购来说也是一件比较麻烦、比较困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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