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黄浦区开展“言之有理”优秀理论宣讲微视频、短视频评选活动。黄浦区委宣传部日前发布《关于组织开展黄浦区“言之有理”优秀理论宣讲微视频、短视频评选活动的通知》,详见↓

为将黄浦区基层理论宣讲工作落细落小落实,不断创新理论宣讲模式和传播途径,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飞入寻常百姓家”,全力打通理论宣讲“最后一公里”,现定于2020年4月起在全区开展“言之有理”优秀理论宣讲微视频、短视频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活动时间

2020年4月—2020年6月

作品征集:2020年4月—2020年5月

作品评审:2020年6月

内容主题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主线,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发展理念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重要论述,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原著原文,讲好黄浦学习故事,体现实践成效。

(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结合黄浦全面落实上海推进三项新的重大任务,通过身边人、身边事,讲好黄浦发展故事,展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围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和新任务,讲好社会治理故事,彰显黄浦城区温度。

(四)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

立足黄浦作为党的诞生地所在区丰富的红色资源,讲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故事,传承黄浦红色基因。

(五)与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重要主题内容

按照中央、市委和区委的工作部署,结合与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重要主题和内容,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发表的重要论述,讲好砥砺前行故事,展现黄浦奋进姿态。

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1.围绕主题,开展创作,作品要求体现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和实践性。

2.鼓励从“小切口”入手,通过通俗简单的道理把创新理论讲清楚、讲透彻,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形式,使理论宣讲活起来、动起来,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

3.在影像风格、美学追求和制作水准等艺术与技术方面有优良表现,形式不限。

4.作品内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出现违背社会公共道德、色情、暴力、侵犯他人隐私及其它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内容。

(二)形式要求

1.微视频片长:约3—5分钟;

短视频片长:约30-60秒。

2.MPG、MOV、MP4等视频格式。

3.片中字幕一般应为中文简体。

4.片中不能插入商业广告。

(三)版权要求

1.申报方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并确保作品内容真实准确,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权益纠纷。

2.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所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

组织评审

区委宣传部将组织优秀微视频和短视频集体评审,并综合内容、形式、线上热度等,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奖励办法

对获奖的微视频和短视频将给予一定奖励,并推送至市、区级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展示。特别优秀的将报送市委宣传部参与评选。

参评方式

(一)网络上传

参评表电子版、完整作品链接,请发送至外网邮箱xcbllk_603@126.com 。

(二)邮寄快递

将参评表、完整作品用光盘或U盘装载寄送至:上海市黄浦区山东中路1号1号楼东603室,邮编200001。

联系人:蒋 璐 33134800-16010

吴雯婷 33134800-10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