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人民法院
关于恢复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相关事项的
通 告
根据省政府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级二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响应的决定,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恢复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现就恢复后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到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大厅办理有关事项的,请自觉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件及健康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登记相关身份信息,并扫描出行码。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不得进入,并请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二、为避免人员聚集,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大厅依法依规控制来访人数,请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本院工作人员安排指引,自觉耐心排队、分散等候,所有人员应自觉保持1.5米安全距离。确有相同诉求需要共同反映的,应选派5人以内代表。
三、请在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大厅时全程佩戴口罩,事项办理完毕后,请勿在大厅停留。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大厅将定时对各类设备设施消毒杀菌。
四、庭审旁听暂未开放,如需旁听请通过访问江苏法院庭审直播网(http://js.sifayun.com/)选择相应案件进行网络旁听。
五、办理诉讼服务和信访事项,请优先选择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jsfy.gov.cn/),江苏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端)、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47.110.128.109/jsgyssfw/)及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在线或者邮寄方式(邮寄地址:江苏省高邮市海潮东路100号,邮编:225600。)进行。民商事纠纷请优先选择“江苏微解纷”(http://odr.jsfy.gov.cn/)(PC端和小程序端)在线调解。
特此通告。
高邮市人民法院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