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3月30日,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凉山州财政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开普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被处以肆仟陆佰元罚款。

处罚书显示,凉山州财政局对凉山州农业学校智慧校园建设采购项目实施财政监督中查明:新开普在投标响应过程中使用第三方厂家提供的大屏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为虚假材料。2019年7月18日,凉山州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开标评审,新开普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

凉山州财政局认为,新开普上述行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根据规定,决定对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处以肆仟陆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书显示,如新开普不服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大河财立方

编辑:霍棠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