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提示:
1、2020年2月至6月,医疗生育保险符合减半征收的各类用人单位,其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比例为4.5%;
2、有关退费,企业无需办理额外的申报手续和证明材料,由市医保中心重新核定应缴费额,确定减征部分金额,冲抵以后月份的医疗保险缴费。失业工伤会退回到企业对公账户;
3、4月份人员增减申报办理时间调整为2020年4月2日—2020年4月14日17:00时;
4、5月份人员增减申报时间为4月16日—4月28日12:00时。
(来自西安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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