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奎文区发布了一则拟征收土地公告,并进行了风险评估公示。

另外,3月份,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公布了一批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其中涉及潍坊多个区,我们一起来看!

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拟征收地块位于潍胶路以北、潍州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廿里堡街道廿里堡村、南家北村、刘家沙窝东村、刘家沙窝西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拟征收地块位于潍胶路以北、潍州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廿里堡街道南家南村

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Ⅰ-1级区片每亩补偿9.6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 》(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规定执行;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潍坊市奎文区各相关街道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奎文分局会同潍坊市奎文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3月27日由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奎文分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各相关街办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3月20日,奎文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发布《关于潍坊市奎文区廿里堡街道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主要内容有:

一、拟征收土地情况

因奎文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拟对奎文区廿里堡街道廿里堡村、南家北村、刘家沙窝东村、刘家沙窝西村等4个村的部分集体土地(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进行征收。

土地征收补偿实施主体: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

组织土地征收单位: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奎文分局

拟征收地块位置:潍坊市奎文区廿里堡街道潍州路以西,蓝翔街以北。

拟征收地块规模及用途:拟征地面积约240亩,拟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征求利益相关者对廿里堡街道廿里堡村、南家北村、刘家沙窝东村、刘家沙窝西村土地征收事项的态度、意见及建议。

三、公示期

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4月2日(共10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包括对土地征收事项是否支持;土地征收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对征地补偿和安置措施的意见;其他建议和意见。

建设用地审批结果

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一般分为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商服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绿地及特殊用地。

坊子区

土地所属:潍坊市坊子区坊安街道葫芦埠于家村、王家石埠村、张家石埠村,坊城街道高家村、西王家村、西辛家庄村、徐家大路村,九龙街道东河下村、前车留庄村、西河下村、中河下村。

批复意见:同意征收潍坊市坊子区上列农用地、建设用地,总计土地19.1418公顷。

土地所属:潍坊市坊子区坊安街道沙埠村。

批复意见:同意将潍坊市坊子区上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同时征收上列建设用地,总计土地14.0904公顷。

土地所属:潍坊市坊子区坊城街道高家村、蒋家二村,凤凰街道郭家村。

批复意见:同意将潍坊市坊子区上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总计土地5.6725公顷。

土地所属:潍坊市坊子区凤凰街道大营子居、郭家村、韩尔庄王家居、河南头村、南范家村、辛冬一村、辛李家村。

批复意见: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济南市等11市2018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的批复》(自然资函〔2018〕421 号),同意潍坊市上报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总计土地11.1635公顷。

寒亭区

土地所属:潍坊市寒亭区寒亭街道南纸房村。

批复意见:同意征收潍坊市寒亭区上列农用地,总计土地3.3198公顷。

土地所属:潍坊市寒亭区高里街道高里二村、西官亭村,寒亭街道前仉庄村。

批复意见:同意征收潍坊市寒亭区上列农用地、建设用地,总计土地0.9590公顷。

滨海经济开发区

土地所属:潍坊市寒亭区大家洼街道东兴村。

批复意见:同意将潍坊市寒亭区上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总计土地7.7650公顷。

来源:潍坊楼市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