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小升初政策还未发布,很多家长留言咨询表示至今不清楚自家孩子是否符合在京(在某某区)入学要求,如何入学等。本文整理了海淀、西城、朝阳、东城、丰台、通州、石景山在内的7区2019年入学条件、流程给大家,仅供参考。(2020最终以下发文件为准。)

01

海淀区

入学条件

京籍:

1.具有海淀区学籍;

2.学籍不在海淀区,但全家户籍在海淀区或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具有本人的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

非京籍:

1.具有海淀区学籍;

2、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少年,因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海淀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其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及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PS: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办理“四证”)

3、下列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按照海淀区户籍对待:

海淀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海淀区民族宗教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人员子女、父母一方提供本市户籍等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

入学流程

学籍信息提取(有学籍学生)或信息采集(新进京学生)→回户籍或居住地入学→登记入学→公办寄宿/民办校→派位入学→初中录取结果通知→新初一入学活动→领取录取通知书

提醒:

外区回海淀小升初学生与海淀学籍学生,小升初可选择途径没有区别,都可以选择登记入学、公办寄宿、派位入学等。

02

西城区

入学条件

京籍:

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申请在西城区升入初中的,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西城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2、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具有独立产权房或租住公房,并具有本市户籍的本市非西城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3、实际居住在西城区,并具有西城区户籍的非本市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非京籍:

1、有西城学籍的学生;

2、非本市户籍及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想要在西城区小升初,需提供四证,审核通过后,才可在西城小升初。

注意: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非西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须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证件材料到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回区升学手续,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在相应学区参加西城区初中入学。

3、按京籍对待: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人员子女、父母一方提供本市户籍等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等。

入学流程

回户籍或居住地入学→对口直升→全区派位入学→特色校→学区登记入学→学区派位→领取录取通知书

提醒:

拥有西城学籍,除九年一贯制、对口直升个别学校有差异外,与他的入学途径均可选择。没有西城学籍,原则上符合西城入学要求的非京籍学生,由西城区教委安排入学。

03

朝阳区

入学条件

京籍:

1、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朝阳区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

2、已经办理回朝阳区升入初中手续的在外区及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

非京籍:

1、有朝阳区学籍;

2、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工作或者居住,通过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联合审核,且持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的非本市户籍且学籍在外省市的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

3、按京籍对待: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人员子女、父母一方提供本市户籍等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等。

入学流程

回户籍或居住地入学→公办寄宿/民办校入学→一般初中校入学→多校划片/单校划片入学→领取录取通知书

04

东城区

入学条件

京籍:

1、东城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也就是说要有东城学籍;

2、法定监护人在东城区具有房屋产权证,并具有东城区正式常住户口的本市非东城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3、实际居住地在东城区,户口在北京市其他区的非东城区小学毕业生;

非京籍:

1、有东城学籍;

2、按京籍对待学生;

3、无东城学籍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需参加非本市户籍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后,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东城区务工就业证明、在东城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东城区的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提交入学材料审核申请。

入学流程

回户籍或居住地入学→民办校入学→就近登记入学(第一批次派位)→全区派位(第二批)→直升派位(第三批)→学区派位(第三批)→领取入学通知书→部分学校学业水平测试

05

丰台区

入学条件

京籍:

1、具有本市户籍的丰台学籍小学毕业生;

2、外省市/区县就读的丰台户籍小学毕业生;

3、外省市/区县就读的实际居住地在丰台的北京户籍小学毕业生。

4、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的适龄儿童,随其父母在本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同时其父或母在本区合法稳定就业 3 年以上的,可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

非京籍:

1、有丰台学籍的非京籍学生,仍需审核父母社保、实际居住地等材料,通过后正常小升初。

2、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须经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就读。

3、按京籍对待: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人员子女、父母一方提供本市户籍等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等。

入学流程

回户籍或居住地入学→公办寄宿/民办校入学→派位入学(全区派位、单校划片、多校划片)入学→领取录取通知书

06

石景山区

入学条件

京籍:

1.具有石景山区学籍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2.学籍不在石景山区,具有石景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3.学籍不在石景山区,实际居住地在石景山区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学生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明);

非京籍:

具有石景山区学籍且通过小学审核升学资格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按京籍对待: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人员子女、父母一方提供本市户籍等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等

07

通州区

入学条件

京籍:

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按区教委确定的“单校对口划片分配入学,且学生实际居住地在中学服务范围内”的办法升入初中。区教育考试中心使用全市统一的初中入学服务系统进行分配入学。

非京籍:

1、按本市户籍对待:台胞子女、华侨子女、驻通部队军人子女、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父(或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人员子女等。

2、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工作或在我区居住需要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等相关证明证件材料,审核通过后可入学。

3、非通州区小学毕业的非京籍小学毕业生,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开具在京就读证明,到通州区中学联系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