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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日,我局接到受害人杨某某报警,称其被楚某某猥亵并企图强暴。接警后,我局立即受理并开展调查。经初步查实,楚某某涉嫌强制猥亵罪,我局决定对其立案侦查。目前,楚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郴州市北湖区公安分局《警情通报》

事主楚某某,很有来头。

3月31日,受害人杨某某公开举报,称她应北湖区团委书记楚挺征邀请,到郴州一家海鲜酒楼参加饭局。当晚9点半左右,当她离开座位在包厢茶水间休息时,楚挺征突然走过来,将她拖拽到隔壁包厢。当时,她还来不及反应,就被楚挺征直接按倒在沙发上进行猥亵,还强行脱下她裤子意图施暴。

幸好,一起吃饭的同学听到呼救从隔壁房间赶来,受害人才得以脱险。

多人聚餐,酒楼场合,谁能相信,一个堂堂的区团委书记,尤其还有从事法律职业的工作经历,何以胆大包天,以身试法,做出如此龌龊之事?

常言道,有些人,不穿衣服是禽兽,穿上衣服是衣冠禽兽。别看表面上衣冠楚楚,背地里什么德行,还真说不定。

据媒体报道,楚挺征33岁,硕士学位,身高1.8米左右,人长得比较帅气,平时也是彬彬有礼,文采不错,仕途顺畅。然,杯酒现原形,怪饮了乱性的酒?还是怪服了权力的药?

有些人,喜欢在边界试探,刺激,或许,楚挺征就是如此,以欲望的不断满足,试探权力的边界到底有多远。

发生这种事儿,尤其还上了网,那就意味着楚挺征的仕途,已经不可能继续下去了。据他的母亲讲,案发后,楚挺征曾向家人透露:“已做最坏打算,如果把我开除了,我就到大城市去做律师。

不得不说,退路选择的不错。

体制内辞职做律师的并不鲜见,但因为负面新闻被开除而去做律师的,真不多。

当下,警方已经以涉嫌强制猥亵罪对其刑事拘留。这个事儿,不可能没有法律上的交代。

楚挺征的行为,不论最后证实是强制猥亵还是强奸未遂,从刑法上来讲,都是故意犯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最终经司法审判定罪判刑,那么,他无论如何是做不了律师的。

《律师法》第七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读法律专业读到硕士学位的楚挺征想必是知道这些常识的,然,他还是情急之下慌不择路,大概没想到这条路对他而言是条死胡同。

有些律师很不乐意听到楚挺征这样的话,以为这是蓄意地“黑”律师。对于某些优越感爆棚的官员来讲,违法了,受罚了,开除了,大不了去做律师,似乎山穷水尽之时总会柳暗花明。然,他想错了,律师界也不藏污纳垢。

既已被拘,那就静下心来好好反省一下当年学法的初衷。一旦罪名成立,公职肯定是没有了,律师当然也做不成,原本仕途上顺风顺水不料自己找了个阴沟翻船,说起来也是自作自受,咎由自取。学法没学到正义,做官没做公心,落得这样的下场,似乎也不足为怪。